《我看见你的呼唤》番外
1
在沈平格没有赶来救他,接他回北京之前,连燕写过一封遗书。他对这个世界不算抱有遗憾,却也没有太多好感。没有人发明遗书的格式,连燕琢磨了好久,把遗书分成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述他的一辈子。
第二部分,说他渴望,却未完成的愿望。
那段时间他被频繁退稿,于是笔尖落在了稿子背面的空白处,连燕郑重而庄严的写:连燕的遗书。
他的一辈子,他的一辈子很短暂,他活到如今也不过十八年,具体数字连燕难以记清,抑郁症甚至干预到他的记忆能力。连燕开头写“我零岁出生”,这句话把自己逗笑了。
“我零岁出生,吃过路边的早餐摊,用笔写过字,没有在篮球场打过球,路过书店橱窗时,货架上摆着一本《十日谈》和我对视。我写过情书,送给沈平格。我这辈子就是白水,沈平格是融化在里面的白糖,摔碎了杯子,水分蒸发干了也会留下白糖粒。我和这样的人接过吻,想想就会觉得像做梦。”
这是他讲述完成的一辈子。
“愿望的话,我有三个愿望,第一是想和沈平格做/爱,第二是可以和他接吻,第三是去海边捡贝壳,因为听说里面会唱歌,我想听。”
第一个、第二个愿望太奢侈,第三个愿望连燕也没有再奢想。
这封遗书被连燕烧掉了,字迹成了焦褐色,成了灰烬,最后烧掉的两个字是“和他”。
2
遗书烧掉是愿望实现的开始——尽管这愿望在一年后才实现。
3
关于亲吻,连燕最喜欢沈平格亲他的额头,那时候沈平格会捧着他的脸,好像把他当做宝贝。因此连燕乐衷于赖床,让沈平格叫他起床,但沈平格那时候只会挠他痒痒,连燕笑出眼泪来,气得不行,重重亲了亲沈平格的额头。
“突然亲我干什么?”沈平格把他抱起来,蹭他的鼻子,“撒娇也得起床。”
连燕又亲了下,沈平格这才反应过来,“想让我亲你啊。”
连燕脸红得厉害,胡乱点点头。
于是他在早上如愿以偿得到这么一个吻。
4
这是他高考后的第一年。是夏天,有金黄色的阳光,如同火烧云般艳丽的草莓与圣女果,又高温与热汗,也有频繁的暴雨。连燕在六月的时候扔掉了整整一个抽屉的塑料药瓶,哗啦啦进了垃圾桶,像他在垃圾桶人工施了一场短暂的暴雨。
抑郁症无法根除,但连燕情况的确好转了很多,他大多时候都觉得自己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他这样和沈平格说,坐在他的腿上,住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
“不,”沈平格摇摇头,拿了颗草莓,指尖掐掉绿色的把,把草莓果肉塞进连燕的嘴里,“你和别人不一样。”他笑起来,“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5
高考完那天,沈平格带他去文身。连燕腰后的文身是在小巷子里,三流文身师文的。沈平格似乎爱极了他的文身,做/爱时总要摸他的腰,还要抱怨:“你该文在身前的。我都吻不到后面。”
这次的文身是要文在手腕内侧,之前割腕留的疤痕淡了,但仍是留存着的,连燕很少去留意那里的疤痕。文身的时候,连燕才注意到有四道很深的疤痕,三个圆形的疤痕——都是消不掉的疤痕。
既然消不掉,那总要以更美丽的方式出现。
三个烟头烫出的痕迹文成了行星,四道疤痕文成了荆棘和叶子。连燕对叶子情有独钟,文身的时间很长,他并不怕疼,但也不介意在沈平格面前装作很疼的样子,谋取点同情。
原本连燕还想文个沈平格的名字,但沈平格不让。
“不行,笔画太多了,”沈平格捏他的耳朵,叹了口气,“我要是叫’王一’就好了。”
连燕笑了好长时间,脸都要笑酸了。
“不过我可以文你的名字,”沈平格在他耳边轻声说,“因为我不怕疼。”
6
他们的生活都开始慢慢步入正轨。
沈平格去试着运营公司,他要频繁地穿西装,银灰色的,黑色的,墨绿色的。连燕为此学习了怎么去打领带,因为沈平格自己打的领带太丑了。沈平格每次早上都要等他起床,连燕从这样重复的动作里寻找到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沈平格在公司里装作老成的模样,他年纪不大,难以服众,要跟着前辈学习经验,回到家却抱着连燕的腰不想放手,和他埋怨公司杂事。
“要是能和你一直待着就好了,”沈平格闷声说,“我不喜欢公司。”
而连燕考上了附近的一所大学,二本,不算太好,但比起以前的日子似乎好上太多,他没课的时候会去公司找沈平格,看他开视频会议,在视频拍不到的间隙和沈平格接一个很长的吻。或者写稿子和拍照片,拍照片来钱快,写稿子要慢些。他写得很慢,而且往往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却意外得到赏识。
“乱写的?我觉得不算乱写,至少看下来我会觉得很舒服,像在夏天的水里游泳?”编辑翻着文稿,否定连燕的话,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而且无论什么时候,作家——现在你还不能这么称呼——一个握着笔的人,不应该质疑自己的思想,他的目的很单纯,写下他所想,传达他所念,无论呼声怎么样,他该坚持自己的思想。你要是否定你自己,那么没人会肯定你。”
连燕听得脸烫,又臊又感激。
那篇稿子留下了,发在了期刊上,位置不是很显眼,但连燕很开心。沈平格似乎比他还要开心,把那页精细地给剪了下来,圈在了相框里。玻璃折射着灯光,如同一片稀薄的银海。
连燕有些不好意思,去拽沈平格的胳膊,比划说:太丢人了。
“有什么好丢人的,我还想明天带到公司给所有人看,这是我老婆写的文章,然后让他们全都背下来,每天都检查,”沈平格笑起来,“好不好啊,老婆?”
这是沈平格第一次叫他老婆,连燕害羞得厉害,头埋在了枕头里,他同沈平格在被子里打闹,衣服窸窸窣窣地响,连燕明明很高兴,却没法儿控制地开始哭,沈平格吓了一跳,把他抱在怀里,轻轻拍他的背,哄着他:“怎么哭了?你要是不喜欢那么叫就不叫了,别哭了。”
连燕使劲摇头,在他手心里写:喜欢。写了五遍。
“那就是高兴哭了?”沈平格看着他泛红的眼睛,又乖又软,像只白兔子,他们对视着,“是不是?”
也不全是,连燕无法描述那种心理。只是捧着沈平格的脸一次一次地吻,细细密密地啄,床头灯关掉,他们就悬浮在夜里,周身裹着原子与磁场,枕着星河了,在昏暗的月光下看着对方。连燕在临睡前,迷迷糊糊想到了,在他手心写。
-我知道我为什么哭了。
沈平格问:“为什么?”
-因为我感受到我在活着,我们会有很好的未来,就想哭了。
沈平格没有笑他,揉着他的后颈,温热的吐息洒在他的脸颊处。
叫他:“笨蛋。”
6
遗书里的前两个愿望都实现了,并且是以“日期”为换算单位,他每天都能和沈平格亲吻与做/爱。而第三个愿望,在第二年的夏天得以实现。
他们坐着火车去的。走过安检,人群在检票口等待拥挤,又分散在各个车厢外,这个场景对于连燕来说分外的熟悉。比如他之前私自逃学,拿着一个背包,跨越山岭万里去见了沈平格两天,吃了顿肯德基,再比如他在秋天坐着火车去沈平格的大学,和他吵了一架,却还是决定牵他的手。
他们去了南方的海边城市,在火车上连燕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到了,人们蜂拥朝下走,外面晴空万里,清澈明亮的晃眼,沈平格看着他脸上压出的红印,说:“睡醒了啊。”
连燕摸了摸嘴角,确定没有口水,点点头,腼腆笑了笑。
订的是民宿,在海边不远处。房间不大,但五脏俱全,一张很大的双人床,柔软的白色组成它,落地窗干净透明,连燕试着点了点玻璃窗,留下了一个指印。
他看着外面的海白浪翻涌,人群喧闹,恍惚置身梦境,一个难以醒来的虚幻梦。
7
民宿旁边有个露天酒吧,沈平格晚上带他去酒吧玩。连燕实在困得厉害,到了民宿看了会儿海就开始睡,黄昏时才醒,此时也好像也没睡醒,紧紧牵着沈平格的手,赤脚踩在软软的沙子上——沙子还是热的。他捡了贝壳,遗憾地没有听到歌声。
人逐渐多起来,还有外国人,连燕才想起要松开沈平格的手,沈平格却反手和他十指相扣,连燕用嘴型说:会被看到的。
“怕被人看到吗?”沈平格刮了刮他的鼻子,领着他在木桌旁坐下,翻了翻上面的酒单。
怕不怕?连燕认真想了想。他们的相爱纵使不被世俗承认,却也明亮坦荡,真诚热烈。如果世俗流言成为子弹,那当他们抱在一起,射过他心脏的子弹也会带上他胸腔的血,沈平格在承受与他一样的痛,他不是一个人在面对这一切——那也就不可怕。
沈平格点了两杯酒,连燕在上面没有找到“银色子弹”,倒是找到一杯叫“白昼爆炸”的,这个名字让他觉得新奇,于是沈平格给他点了这杯。连燕给他比划说:我想等会儿去游泳。
“你会吗?”沈平格笑着看他。
连燕诚实摇了摇头,比划说:但可以学。
8
酒液上来了,“白昼爆炸”是一杯深蓝色的酒,上面浮着乳白色的奶油。一个女人坐过来和他们聊天,穿着深绿色的连衣裙,戴着草帽,笑得明朗,“你们是来这儿旅游的吧,之前没见过你们。”
她指了指那两杯酒,“这两杯酒是我调的,尝尝。”
连燕不太会社交,可以说缺乏这种基本的技能,有些茫然地看了眼沈平格,沈平格倒是自如,拿过自己那杯“贩卖语言”,“您是这儿的调酒师?”
“老板娘吧,”那人拨了拨额前吹乱的头发,“我开的酒吧。”
“那杯’白昼爆炸’是青柠汁、傲士度夫、百利甜,还有蓝色可食用色素调的。想的是白昼爆炸,世界陷入新的循环,就像沉入很深的海底,又冷又漫长,但会迎来一轮新的白昼,就像上面的奶油一样。”
女人眨了眨眼:“至于’贩卖语言’,你尝尝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