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燕局促地拿起了那杯“白昼爆炸”,抿了口,还没尝出什么味道,忽然听见旁边剧烈的咳嗽声,沈平格放下了酒杯,脸都咳红了,连燕吓到了,忙给他拍背,听着沈平格笑了几声:“您这酒挺烈的啊。”
“不然怎么叫’贩卖语言’呢,”女人大笑起来,“你们是一对吧?”
连燕顿了顿,无措地看向她。
“不用蒙我,来这儿的是朋友还是恋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女人站起来,裙摆在海风中摇曳,“来跟你们坐会儿,你们继续喝就是,明天记得要来,有烟火晚会。祝你们长长久久。”
9
这场旅程刚刚开始,似乎一切都奇幻。像是掠夺人说话能力的“贩卖语言”,像是妄图将世界循环打乱的“白昼爆炸”,再比如乐于聊天的酒吧老板娘。
连燕知道自己酒量差,却也没想到这么差,一杯刚喝下去,脑袋里就晕晕乎乎的,思维迟钝起来。沈平格那杯鸡尾酒没再多碰,他碰了碰连燕的脸颊,说:“醉了?”
连燕慢慢摇头,脸色潮红,眼睛也水蒙蒙的,靠在沈平格的肩膀上。海风腥咸,遥遥听着水声阵阵,他又否认了自己的看法,和沈平格比划手指:好像是醉了。
“怎么就知道自己醉了?”沈平格说。
这又难住了连燕,他思考了很久,比划:因为看到你重影了,有两个哥哥。
哥哥、哥哥。
世界上有两个沈平格,在他的眼前朝他笑,真是幸福而美丽的事情。
喝醉后的连燕很可爱,明明不会说话,却和他比划各种动物,告诉沈平格他喜欢兔子,喜欢狗,沈平格问他:“那我当初把你从北京接回来,问你要不要在家养狗,你怎么不要呢?”
连燕显得有些难为情,委屈地比划:我怕你有小狗,就不要我了。
沈平格笑了半天。
“喝醉了可不能游泳了,会淹到水里的,”沈平格把他抱到自己腿上,手穿过他腋下,揽住了他的腰,“你比以前重了点。”
连燕生气地咬了下他的下唇,又软软地笑,闭上眼睛,忽然又睁开眼睛,比划说:叔叔看过海吗?
沈平格慢慢抚摸他的背脊,像是抚摸一只幼猫,他垂眼,低声说:“他看过的。他之前不是世界到处飞嘛,他看过热带的海,看过结冰的大洋,我们一起在上面滑过冰。”
连燕问:那这里的呢?
沈平格沉默了很久,说:“应该没有来过。”
风还在吹,周遭人声嚷嚷,他们是鲜活存在的,有人鲜活,而有人埋于冷土,生死是公平的吗?这个答案似乎难以界定。关于生命,一切偏差都是伤人的。
“他之前就很想带你出去玩,去爬山啊,去看海啊,所以如果知道你现在心情很好,不是缩在家里,而是敢出来面对所有事物,他一定会很开心,”沈平格吻他的额头,“等我们看完海,看完明天的烟火晚会,我们可以去见他,你和他说这里什么样子,他会懂的。”
连燕点点头,攥紧了沈平格的手,仰头和他接吻。
10
当年他回到老地方,离开沈平格重读高中学业,是去见过沈逸明的。
从店员手里接过那一捧白雏菊的时候不是晴天,天空一直落细雨,连燕借着灰蒙蒙的天仔细看花瓣乳白色的纹理和脉络,很难想象这是死掉的花。
他在心里排练过无数次要和沈逸明说的话,真正看到那块墓碑上的黑白照片时,所有台本都失效了,他下意识地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连燕想要哭,说,对不起,我还是没能离开哥。
沈平格在旁边没有打扰他们,看着连燕跪在墓碑前的软垫上,不知道心中说什么。这时候他和沈逸明的交流不再受到语言的限制,也不受到天气的限制。软湿的雨落在睫毛与头发上,连燕在那儿跪了一个小时,忽然朝前倾了倾身子,轻轻亲了亲照片上人的额头,口型说:再见。
那天回去连燕哭了好久,眼睛都哭肿了,差点呕吐,沈平格怕他的病加重,也就很少让他去看沈逸明了。
11
第二天晚上他们又来到这个露天酒吧,酒吧正在唱歌,上面不知道哪个乐队,唱的声音很大,女人又过来了,和他们搭话:“又来了啊。”
“来看烟火,还没有开始吧,”沈平格说。
“没呢,还差一会儿。看烟火前可以唱会儿歌,这台子谁都能上,唱什么跟乐队说一声就行,”女人说,“要是喝酒,也跟我说一声,再来杯’贩卖语言’?”
沈平格忙推拒,连燕“扑哧”笑了。
11
烟火九点才开始,干等着也实在无聊,沈平格问他:“想看哥哥唱歌吗?”
连燕有些惊讶,随即使劲地点头,看着沈平格站起身来,走上台去,和旁边的乐队低声说了句什么,底下响起掌声,连燕刻意拍得很大声,不让自己的掌声淹没在人群之中,要与众不同,要宣告主权。
在台上的沈平格让他感到陌生,却又熟悉,灯光淋在他的身上,周身都镀上金黄色的光芒。连燕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们那时认识一个月了?也是在一个舞台上,他站在第一排,余光里尽是沈平格弹钢琴的模样。他浑身都是光,卓越出众,或许他在那个时候就喜欢上沈平格。他在淤泥脏污里挣扎,看到了光,就难以挪开目光。
沈平格坐在高脚椅上,朝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左手握着麦克风,节奏响起来,身体随着节奏很轻地摇摆——唱的是《生如夏花》。
光使他的侧脸线条因此变得柔和而好看,他垂着眼,轻声唱:“也不知在黑暗中究竟沉睡了多久,也不知要有多难才能睁开双眼……”
麦克风音质并不好,声音却依旧好听。连燕忽然很想落泪,他隔着人群和沈平格对视,没人知道他们过往,也无人知道他如此虔诚地喜欢沈平格,他们在这个海岸如同初来世间。
沈平格同他唱过许多歌,唱《红》,唱《玻璃之情》,唱《全世界我只想你来爱我》,前几天在火车上还给他唱了《春光灿烂猪八戒》。而此刻似乎与以往都不同,他在海边听歌,却如同在火焰里,在耀眼的火焰里,烧掉过往的肉体。
——未来多漫长啊。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要你来爱我不顾一切/我将熄灭永不能回来”
我要你来爱我不顾一切。
沈平格看着他,唱出这一句。
12
连燕的确哭了,他使劲攥着手,指甲陷进肉里,试图让自己清醒,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要那么丢脸,可他控制不了自己,眼前水光模糊,这让他看不清沈平格的脸。
唱完一首歌,沈平格深呼吸了下,却没有立马下台,转头对乐队说了几句,鼓手给他比了个“OK”。
“占用大家几分钟的时间,想在这儿说几句话,想了很久,才敢上台,”沈平格抱歉地笑笑,“谢谢大家。”
掌声响起,底下人起哄,酒吧老板娘在下边喊了声:“有什么话说就行,不碍事!”
连燕抽了纸巾,狼狈地擦眼泪、擤鼻涕,可沈平格还是看到了他,用嘴型和他说:别哭了。
他一向最听沈平格的话,红着鼻尖和眼角看向他,睁大眼睛认真看着他。
“有很多话,我很想给我的小男孩说。我其实很怕你哭,所以你现在要把眼泪擦干净,不然我会很担心你,好不好?”
连燕错愕,忙去擦眼泪,听着沈平格又继续说。
“想说的太多,一上台就紧张,千言万语也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开始说。现在是六月,两个月前给你过了二十岁生日,你真得很笨,把二十岁生日愿望给我说了,愿望是不可以对别人说的,会失效的。你说,你的愿望是和我结婚。
两个男生怎么能结婚呢?谁来穿婚纱,谁来当证婚人,谁会肯定我们?但是你当时眼睛很亮,一直看着我,好像全世界你只能看得到我。你十六岁时,我们遇见,你当时就是那样的眼神——你现在长高了,变瘦了一点,身上多了几道伤口,头发也变长了,但眼神一点都没变。”
连燕不自觉地笑,眼前又模糊了。
“你十八岁的时候,我们分手,离开彼此一年的时间。一年听起来很短,但是对我而言很难度过,我……很想你。每天都在想你,想你怎么可能舍得离开我。我每天都去翻那本《手语大全》,我想等到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们都变成哑巴,那样的话,我们是公平的,我或许就能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还喜不喜欢我,是不是很傻?”
“我昨天还做梦,梦到回到了那天,我去晚了,你已经死掉了,醒来看到你还活着,很丢人地哭了,但没让你知道。你还鲜活地存在,这对我而言,比什么都要重要。”
“我们现在很年轻,眼角没有皱纹,熬夜第二天也能容光焕发,我比你大两岁,衰老也是我比你快,我们会活到八十岁?努努力也能到九十岁。如果到了一百岁,我们都仍活着,那时候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我们那时候记忆力会不会退化,彼此挽着胳膊去买饭,说不定出门就忘记油条摊在哪儿了。”他笑起来。
沈平格轻声,声音有些哽咽:“我无比期待着和你一起去面对这些。”
“如果你愿意,我们后天可以去很远的地方,在那里的教堂预定一场婚礼,我娶你,我们可以都穿着白色西装,给彼此戴戒指。不管那些世俗眼光,不管别人的反对,不管天气好坏,只有你我,还有牧师——你愿意吗?”
连燕在心里大声喊:我愿意、我愿意。可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掉眼泪。
沈平格攥紧了麦克风,大声说:“我想和你说——”突然海边响起炸开的声响,掩盖过沈平格的声音,连燕下意识回头望过去。
漫天的烟花在海边燃放,一簇簇地钻上天,明亮的、热烈的、艳丽的。夜空仿佛点燃,绚烂如白昼一般,连燕的瞳仁里映出光亮,耳边是人们的欢呼声与掌声。白昼爆炸开来,世界经历一番新的轮回,万事万物都在沉迷后复苏醒来。
连燕又转过头去,沈平格看着他,在纷杂的声音中,清晰地对他说说:“我爱你!”
他们如同十七岁时那般莽撞而勇敢,沈平格扔下麦克风,大步跑过去,脚底沾了沙粒,紧紧拥抱在一起,抱得发疼。
他们在烟花的光芒里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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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拖了好久…算是最后把没写的事情都写一下吧。他们以后会结婚的,能活到90岁,会在他们的世界继续好好活下去。
这本算是真真正正结束了,估计也没番外再写了,我写不出番外T T
(鞠躬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