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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安得两全法(1/2)

敌军势如破竹,锐不可当,短短一月,金军便打到了皇城之下,兵临城下,饶是皇帝再沉迷于声色犬马,此时此刻也不由得开始慌了。

他不断地派人去谈判,表示只要能维系和平,金吾国的大王想要什么都可以,黄金,美人,牛羊,甚至土地,没有什么是不能商量的。只要还能维持他在高高在上的皇位上享受着太平安逸,纵情声色,只要临朝有的,他必双手奉上,以献给大王无尽的诚意。

乌拉罕听完特使哆哆嗦嗦说完的条件便笑了,他大笑不止,笑得特使整个人也颤抖不止,深怕这位大王笑完就该拔刀子了。

乌拉罕笑完倒是没有拔刀子,乌拉罕只道:“那倘若本王要的是那昏君座下的王位,又该如何?”

特使哆嗦了半天,实在不敢说那皇上也可以拱手相让。

于是特使就哆哆嗦嗦地回去了,回去之后他嗫嚅地把条件一说,皇帝当场就发了很大的一场脾气,把整个金銮殿都砸得差不多了,底下群臣眼观鼻鼻观心,统统静如鹌鹑。

可皇帝气完之后想了半天,又道:“这乌拉罕实在猖狂,可如若实在不可,将皇位相让,倒也不是不行。临朝若是成为金吾国的附属国,朕还可以当个藩王啊。”

皇帝觉得自己这招相当不错,当即就要让特使再去向金吾国大王传递这个消息,可怜大殿之上一群老臣,忠心耿耿满腹经纶,哪怕以死相逼,最后撞死在了殿上,也没能让君王改变想法。皇帝还觉得这群老顽固死得好,终于死了,可算死了,就是脏了他的柱子。

皇帝满怀希望地派特使去表达了重修于好的愿望,乌拉罕也被这个皇帝也惊呆了,但乌拉罕丝毫不让步,既然可以毫不费力地将这个废物皇帝拖下皇座,为什么还要留他在世上脏了他的伟业。

乌拉罕起初还有心情逗逗那使者,后来干脆已经不见了,直接率兵长驱直入,誓要破了这皇城。

乌拉罕率兵的时候,司宸煜就戴着他那标志性的鬼面具跟随左右,他周身的气息冷冽又安定,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身上死去了,若非必要,司宸煜基本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

乌拉罕有时也感叹,临朝怎么说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若不是司宸煜处处提醒,挣扎一番下来,金军伤筋动骨不说,也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攻克到皇城之下。

越是和司宸煜接触越多,乌拉罕心中便对这个所谓的临朝战神越加佩服。司宸煜用兵如神,心思缜密却又不乏勇猛,在军中威望又极高。司宸煜当初要叛出临朝,说是军中士兵若想同他一起的便随他走,不想便罢了,军中士兵竟是一个不落地都来了。这般惊人的统率能力,就算乌拉罕也有些自愧不如。

乌拉罕想着,又往身边瞥了一眼。

好在临朝的皇帝愚蠢,一步步地将司宸煜推到了他这边,不然今日若是司宸煜亲自率兵抵抗,乌拉罕怎么也不能如此轻易地攻克到皇城之下。

“王上”,司宸煜忽然开口,“若想攻克皇城,对王上来说并非难事。如今京城守卫疲软不堪,只一个禁卫军,一个亲卫队。禁卫军中倒是有些武艺不错的,只是人数不过三万,不足为惧。亲卫队完全是临朝皇帝的护卫,他们大多是一些官宦人家的子弟组成,整日里游手好闲,进亲卫队只是为了镀金罢了,更是不值一提。依末将看,王上攻克皇城,实在是手到擒来。”

乌拉罕大笑道:“那便借你吉言了。依你看,该何时进攻为好?”

司宸煜一字一顿:“现在也可。”

乌拉罕一怔,倒是笑了。

“那便——”他往身后的大军一扬手,“将士们,随我出征!踏破皇城!金吾千秋万代,战无不胜!”

将士们在他的身后嘶吼,声音震彻山河,整个皇城的人们都跟随着大地颤抖。

将士们嘶吼道:“千秋万代,战无不胜!”

“冲啊——”

这是一场毫无悬殊的较量。

金吾国胜了,乌拉罕带着一队士兵冲进了皇宫,把皇帝从皇位上直接拖了下来,皇帝直到那时还在喝酒,乌拉罕便径直砍下了他的脑袋。只是可惜了,皇帝死的时候,还沉醉在美酒之中,直到脑袋掉下来了,才露出一点迟钝的惊恐。

金军欢呼雀跃,皇城中的人惶惶不安,生怕金军雀跃完后便要来烧杀抢掠了。但金军一直没有来,并不是因为金军不想来,而是大王有禁令,入城不得烧杀抢掠,军功自有记录,而烧杀抢掠者,则一律按军规处置。

这是乌拉罕答应司宸煜的条件。

以及,哪怕绕远路,也不得过秦淮。

只这两个条件,虽则后面那个条件显得有些古怪,但乌拉罕也不深究,答应便是。乌拉罕答应的时候是指着天空对着雄鹰立过誓的,草原上的男儿不得违背对着天空的誓言。

何况,司宸煜说的也对。既然已经攻克了,从今往后,临朝就是他的国家,这个土地上的人们就是他的子民,他没必要在自己未来的子民心中留下一个暴虐的形象。

整个皇城都人心惶惶,但令人惊奇的是,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除了街道上有着金军的队伍,临朝一朝之间忽然改头换面换了主人,但百姓的生活却像是没有受到半点纷扰。

人们观望了好几天,见的确没什么事发生,便又出门来了。做生意的继续开门做生意,大街又开始热闹起来,姑娘们在脸上遮一块丝帕,倒也敢上街走动了。

世界安宁得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百姓安居乐业,日光明朗,改朝换代这样的大事本就同普通老百姓无甚关系,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他们的全部。

.

司宸煜已经不见三天了。

乌拉罕起初还想找他,但被林琅拦住了。林琅站在他面前,道:“将军有心愿未了,大王不必寻找。大王功业既就,便也不需要将军了。将军要去完成他的心愿。”

“哦。”乌拉罕有点可惜,“本王还想给他论功行赏呢。若非司将军,本王也不可能这么快地攻下皇城。”

林琅梗着脖子,也不怕得罪乌拉罕,道:“大王,这对将军来说,并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乌拉罕顿了顿,把手慢慢收回来:“也是。”

他又问:“司将军这是一去不复返了吗?”

林琅垂下头:“将军会回来的。”

林琅静了静,道:“他在皇城,也有心愿未了。”

司宸煜安静地坐在船上,他的目光透过秦淮河面上一层薄薄的水雾,往远方静静眺望着。

司宸煜其实并没有在看什么东西,他只是在想一个人。

耳畔开始传来声响。

是船家起床了,船家将帘幕一拉开,看见司宸煜一个人坐在船头,不由有些吃惊:“客人,您怎么坐在这里?这个季节的秦淮还是有些发寒的,清早坐在这里未免太冷了,可得仔细身子。”

司宸煜偏过头,低声说了声谢谢,但并没有要移开的意思。

船夫叹了口气,也不再劝了,只道:“客人,您是今天要下船去吗?”

司宸煜动了动。

司宸煜把视线从迷蒙的水面上收回,静了片刻才道:“是的,还请你将船开到岸边去吧,我这就下船。”

船夫应了一声:“哎。”

船夫一边撑船一边用余光看着司宸煜。这个客人三天前租了他的船,什么要求也没有,只是让他开着船在秦淮河上漫无目的地漂流了三天。这三天里这个客人大多数时候都沉默寡言,只静静地盯着秦淮河水,有时目光远眺,看向岸边。船夫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却知道这位客人看起来非富即贵,不是他能招惹的人,于是平日里也只是安静地尽着自己的本分,其余并不多问。

船很快就靠岸了,司宸煜将一锭银子放入了船夫的手里,然后径直下了船。

“这是你的报酬。”司宸煜说。

船夫握着那银子,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司宸煜已经走远了,他便对着司宸煜的背影鞠了一躬。

这位客人出手真是大方,这锭银子够他一年来的收入了,这下子,家中的妻子就能去找大夫看病了。

天色尚早,大街上的早市还未开放,大部分是一些摊贩正在做准备工作,把一应商品摆放整齐,大街上寥寥几个行人。因着天色实在太早的缘故,大家都有些惫懒,所以平日里熙攘的大街就难得显得有些安静。司宸煜的相貌和气度着实引人注目,所以他一踏入这里,就被无所事事的摊贩们注意到了。

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陡然看见司宸煜,眼睛一亮。

他走上前去打招呼:“公子,你怎的还在秦淮呢?叶姑娘他们的红船不是已经上天津去了吗,你没跟着一块去吗?”

司宸煜定眼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小贩。

他认出来了,这是阿九曾经带他来买过冰糖葫芦的小贩。

司宸煜微微摇头:“我没有跟着去,他们去天津了吗?”

“啊,你没有跟着去啊。”小贩有些惊讶,但片刻后又平息了下来,他想了想,从自己那一大把的冰糖葫芦上取了两根下来,然后径直塞到了司宸煜手里。

“你是叶姑娘的朋友,那自然也是我要尊敬的贵人。我也没什么好给的,只是两串冰糖葫芦,还请公子你不要嫌弃,就收下吧。”

小贩这么一说,司宸煜推脱的手就顿了顿,便收下了。

小贩见司宸煜终于收下了,倒是真心实意地感到开心。

司宸煜顿了顿,问:“你方才说阿九对你有恩?”

“是啊。”小贩道,“叶姑娘走之前,还特意遣人来给我送银两,说是用来给我的奶奶治病。如今奶奶看了郎中又吃了药,现下好生将养着,虽说还未恢复过来,但已经好多了。奶奶说啊,叶姑娘这个恩情,我们家得记一辈子。”

小贩说着,又挠了挠头,不太好意思的样子。

“公子你是叶姑娘的朋友吧。我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司宸煜微怔,然后道:“你说。”

小贩看上去更不好意思了,他从小到大就知道麻烦别人不太好,何况此刻还是麻烦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但再不好意思他也还是要说,他吸了口气,道:“公子,倘若你再见到叶姑娘,就请你替我跟叶姑娘道个谢吧。告诉她奶奶已经好多了,我们一家,永远都会记得她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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