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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生活(日万第四弹)(1/2)

现在是旅游旺季, 岭南又是很出名的旅游胜地, 每个景点都可见人山人海

孟覃臻和戚依依在旅行的第三天,来到了岭南最神秘的雪山, 说是最神秘, 因为迄今世上还无人能攀至顶峰。

雪山里还是有不少神秘传说的色彩,孟覃臻知道戚依依比较喜欢这些。

他们坐缆车到达雪山的半山腰,戚依依去了趟洗手间,他就在找了一个地方等着。

“打扰一下,能帮我拍个照吗?”

就在他欣赏着雪山的景色思绪飘远的时候,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他转身,发现对方是个外国人。

很帅气的面孔,无论是在西方审美还是东方审美里, 这都是一个美男子,尤其是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

他刚才说的是意大利语, 如果换做是别人,可能就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了。

但恰巧,孟覃臻懂, 于是用相同的语言回复他:“没问题。”

外国男人笑了,他似乎在决定过来跟孟覃臻搭话的时候就已经猜到,对方一定能跟他说得来。

很奇怪的磁场,他们用意大利语交流起来——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这是外国男人问孟覃臻。

“不, 我和我女朋友。”

“蜜月吗?”男人问道。

他觉得孟覃臻看起来很年轻, 但他身上的气质没让他想到对方还是个未成年的男孩子。

孟覃臻没否认, 笑了笑当做承认。

男人又问道:“那为什么不选一些浪漫的地方?雪山的话,还是单调了些吧。”

“还好,她更喜欢这些带有神秘色彩的地方。”

男人赞同的点头:“哦,传说啊~我也挺喜欢这些的。”

他眼睛里带着笑意,但那笑意,却显得十分薄情。

“听说一起来这里的情侣许下相守一生的愿望,会得到神的庇佑。”

“可惜,我是一个人来的。”男人嘴角含笑,跟孟覃臻道了声祝福。

戚依依回来的时候,那个外国男人已经走了,孟覃臻也没有跟她提及此事,反正只不是是茫茫人海中的一次偶遇。

戚依依捧着相机,冻得有些瑟瑟发抖,躲进了孟覃臻的怀里,“下次我们还是选个暖和点的地方吧,我脚要冻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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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男人下山之后,准备开车离开,却发现他的车旁边已经站了好几个外国人。

他们见到他的时候,笔直的走了过来,“老大,您又乱跑了。”

外国男人没心没肺地笑着,不以为意:“怎么,我还没自由了吗?”

他把相机扔给了属下,从兜里拿出了一包烟,取出一根夹于两指,点燃:“大师回复了吗?”

属下点点头,“大师说这是最后一次,希望此事完成之后,您就再也不要去找他了。”

“还有……”属下低声说道:“他叫您也不要再惦记那个女人的事了,如果您食言的话,他说就别怪他翻脸了。”

“呵。”外国男人笑出了声,回他:“好,我答应了。”

不过是一场让他觉得还算有趣的梦,今天来这里一趟,就算是了结了那个对那个女人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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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岭南回来之后,马上就要过年了,今年戚依依是回老家过的,所以情人节的时候,她也不在K市。

不过孟覃臻告诉她无需担心,因为过年后没多久,孟覃臻就把戚依依接去了首都。

年后距开学所剩的全部时间,他都要留在首都处理公司上的事。

戚依依来到首都之后,就跟他住到了一起。

不过因为孟覃臻太忙,她自己倒是闲的不行,孟覃臻又不准她一个人到处乱跑。

“对了,有个工作交给你。”孟覃臻说着,给她了一台手机。

他坐到戚依依旁边,点开了手机上的一个游戏界面,“你玩玩,测试一下这个游戏的性能。”

“手游?”戚依依说道:“我以前只玩过网游,这还是第一次接触。”

但尽管是第一次接触,戚依依上手却很快。

她也是假期玩过不少网游页游的人,不持之以恒,就喜欢这个看完了再去那个看看。

女孩子嘛,喜欢仙侠类的画风很美的,逛逛山水什么的。

不过孟覃臻的零度空间现在开发的,是一款更针对男性的竞技类的手游。

仙侠类的,他们的网游已经很出色了,但暂时,孟覃臻还不打算将它手游化。

因为仙侠角色扮演类的,毕竟喜爱的人群范围有限,可现在这一款,更针对大多数年轻人和成年人都适合。

“不过你不是要当医生吗?为什么跟游戏公司又扯上关系了?”

戚依依问他,她发现,孟覃臻的秘密实在有点多。

“恩……副业。”

未来社会一身多职的太多,有几个副业的也不算少见,但那前提是时间富余。

“你当医生……有这么闲吗?”戚依依小声嘟囔了一句,可把孟覃臻噎住了。

所以他现在急需找人帮他,因为他后面,真的一点都不闲……

就某种程度而言,戚依依绝对是个游戏痴,一玩起游戏就很容易入迷。

孟覃臻给了她手机后,她一玩竟是一个上午过去了。

直到孟覃臻过来催促她该吃午饭了,戚依依才反应过来。

她靠着孟覃臻,慵懒地像只猫咪,“我们去吃什么?”

孟覃臻刚想问她想吃什么,程奇就给他打来了电话:“老板,人找到了。”

孟覃臻心中一喜,拉着戚依依起身,“依依,咱们先去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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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亿华今年二十八岁,一本普通的大学毕业。

在他那个年代,大学生还不像现在这样一抓一大把,不是一流大学也能有个好工作。

但可惜,仇亿华就是时运不济,他没有这样的幸运。

这些年他混得很心酸,却也从不曾停下奋斗的脚步,可最近,他却头一次生起了退缩的念头。

含辛茹苦一个人抚养他长大的母亲上个星期刚查出得了脑瘤,知道这个消息后的仇亿华眼前一片黑,险些站不稳地晕了过去。

首都济安医院,全国最权威的脑外科诊疗,仇亿华立马就带着自己的母亲来了这家医院。

“大华,你回去工作吧,我一个人在医院不会有事的。”

“不行妈,我必须陪着您。”

想到医生对他说的,再看母亲消瘦苍老的面孔,他整个人都悲伤得喘不过气。

“妈,我先出去一下,您睡会吧。”

“仇先生,我很抱歉,您母亲的病情很复杂,我们医院现在做不了这个手术。”

“为什么你们医院不是全国做好的脑外科手术医院吗?求求您救救我的母亲,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仇先生,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也很遗憾,您母亲颅内的脑瘤,就算是放到国外,也没有几人能开。”

他想着医生劝他的话,浑浑噩噩地走到了大厅的柜台。

医生劝他不要在住下去浪费钱,早点回家陪她母亲过好剩下的日子。

仇亿华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有谁能救他母亲呢?

“先生,你东西掉了。”有人在他身后叫住了他。

原来是他手上拿的病历本,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

仇亿华刚想说声谢谢,定睛一看,脱口而出:“是你?”

上个月他来首都做生意失败了,回去的时候在火车站还被偷了手机和钱包,全身上下只留下一张身份证。

就在他走投无路到处祈求帮助却被当成骗子各种碰壁时,一个善良的小姑娘帮助了他。

仇亿华的印象很深刻,因为在茫茫人海里,他一眼就看到那个穿着白色长款羽绒服的女生,干净的不染纤尘。

他只是怀着侥幸的心里想着去试一试,没想到这个女生真的没有把他当骗子,出手慷慨地帮助了他。

她没有给他联系方式,但这份恩情,仇亿华一直记在心里。

在这个人与人之间信任越少,越来越冷漠的年代,这个女生的举止真的让他的心一暖。

戚依依盯着他看了一会,终于有了印象,就听仇亿华对她说:“小姑娘,上次真的是太谢谢你了,对了,还你的钱……”

他拿出钱包一看,空空如也,尴尬地想起因为母亲生病住院,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戚依依也是有几分眼色的,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可能又有难处了,于是忙摆手:“不用了,反正也不多。”

“那怎么行,我……”

“依依。”就在两人谈话之际,孟覃臻从后面走了过来。

上辈子他对仇亿华这个人很熟悉,但都是从新闻媒体上见到的,真人他在医院只见过两次。

现在的仇亿华很年轻,但身上没有上辈子那种成功人士的意气风发,显得有几分颓唐落魄。

孟覃臻知道,这个时候他怕是在为他母亲的病情而苦恼,因为这个时代的医学,还无法拯救他的母亲。

他母亲脑袋的那颗肿瘤,直到2022年世界上才有了第一个手术成功的案例。

放在现在,没有几人有勇气动那个几乎必死的手术,但是孟覃臻不一样。

他重生之前,这个病情的手术,他已经做成功了十几例。

他是那第一个成功的人,也是成功次数最多的人。

现在能救仇亿华母亲的,也只有他了。

可是他并不会白白地为对方做这些,他的目的,是让仇亿华心甘情愿地为他所用。

说起来可能卑鄙了一些,未来的国内首富,未来医学上最慷慨的捐赠者,甚至是他的强力支持者。

因为他的无条件支持孟覃臻的实验,他才能成为这个病例成功手术的第一人。

他应该非常感谢仇亿华,但现在——

“仇先生,我这里有个交易,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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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开学后不久,艺考的成绩也下来了,可能是因为抱了乔烨大腿的缘故,戚依依考了个第三,相当高的名次。

剩下的就只等着高考结束的直接录取了,因为以戚依依的文化成绩,是根本不用担心的。

戚家上下都很开心,孟覃臻虽然一直对戚依依很自信,但是戚依依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一步,还是让他为她欣喜。

不过这么大的好消息,戚依依听到之后反而更淡定了,所有人要给她的庆祝都被她拒绝了。

孟覃臻问她为什么,她说:“等你也考上了我们再一起庆祝,我才不要自己单独。”

面对这么可爱的女朋友,孟覃臻忍不住又亲了她一口。

高考结束的那一天,一出了考场大门,看到孟覃臻的那刻,她就忍不住朝他扑了过去,“太好了,终于结束了!”

是啊,终于毕业了。

因为全校只有他们两个是高二参加的高考,所以毕业晚会他们是跟着高三一起过的。

不过骆毅和陈红雁他们为了给两人庆祝,也都翘课过来跟他们一起参与了毕业晚会。

看到熊熊点燃的篝火,孟覃臻眼前忽然就蒙上了一层水雾,一幕幕熟悉的画面浮上了他的眼前。

上辈子那场篝火晚会,那个一身白裙的女生走到他面前,她低着头,脸蛋被火光印得像朵绽放的红梅。

“今天你很漂亮。”那时候,他对戚依依说了这么一句.

她笑靥如花羞涩中又带着妩媚的面孔,一瞬间让他的心有些恍惚。

不知怎么的,他突然就想对戚依依说:“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是那曾经没有说完的告白.

在戚依依鼓起勇气地说完后,他别过头,嘴角禁不住上扬,直接牵起了她的手。

“孟覃臻,能不能跟我交往?”

“好。”

“覃覃!”火光中,同样一身白裙的那个女生向他跑来,“我们去跳舞吧。”

“好。”

他牵起戚依依的手,紧紧地握于自己的手心,这一次,他发誓一定会牢牢抓住,再也不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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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古典的餐馆,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依然如故”。

这是戚依依所有账号的昵称,也是她最爱最钟情不变的一个名字,她给自己的餐馆,就送上了这四个字。

“依依,你真的不想复合吗?”

今日的餐馆内,在前台处来了一个特殊的女客人,她是戚依依高中时最要好的朋友——陈红雁。

戚依依给她泡了一杯果茶,笑如春风,看上去比任何时候状态还要好。

“如果要复合的话,为什么还要离婚呢?”

不以不复婚为目的的离婚,都是在秀恩爱。

“你知道的,我又不是爱秀恩爱的。” 戚依依笑得云淡风轻。

陈红雁见她这么样子,就知道劝说无力。

她其实一直都知道,戚依依是个倔脾气,她能忍,可一旦爆发,那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她坐在前台旁,跟戚依依开始聊起了一些过去的事。

“你知道吗?”戚依依拿出手里的相册放到她面前,“直到今天,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晚的篝火晚会。”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当时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竟然真的又对他告白了一次。”

陈红雁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神里有笑意,有回忆,有释怀,唯独没有她认为的——恨。

她是唯一一个知道高中时候的戚依依有多喜欢孟覃臻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最后与她聊起孟覃臻的人。

“你说我当初到底是有多喜欢他,才会做出那么傻的事?”戚依依无奈地笑了笑,给自己也泡了一杯果茶。

“不过我现在又一想,也不怪我傻,要怪就怪,当时那气氛,太撩人。”

不是她傻,只怪她想放弃孟覃臻的心思不够坚定,只怪她想跟他在一起的执念太深。

只怪,孟覃臻答应了她。

她端详着自己的左手,内心长叹一声。

直到今天,她依然能记起当时与孟覃臻牵手时的感觉,紧张而欢喜,雀跃而甜蜜。

好像是她一直跟在身后,等了那么久的人,终于回头看到了她。

那目光相对的一刻,春暖花开。

见她这副样子,很久以来一直困扰着陈红雁没敢问出来的一个问题,终于在今天破茧而出——

“戚依依,你不会,其实一直都还爱着他吧?”

如果不爱,怎么会到现在,还记得那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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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的国家美术学府,迎新那一日,大门口人山人海,可以看到各种朝气蓬勃的学生们拖着行李箱走进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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