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皓皓顺利地上学后,我才真正地感到一种全新生活的开始。安安已经上了中学,早晨6:50就要出去等校车,皓皓的校车要8:30才来,莹8点钟也要出门,她要开上40分钟的车程才能到达她单位。我这个守家里的人6点钟就早早地起来,用电饭锅把米饭蒸上,再炒一个菜,然后白米饭在下面,菜在上面装在一个玻璃盒里,这是给莹准备的午餐,听莹说十年前爸妈来帮她带孩子的时候,也是这样为他们准备午餐饭盒的。三人当中,莹是不吃早餐的;皓皓来之后就开始迷上了HOTPOCKET,每天早上我就是用微波炉热上一个HOTPOCKET, 外加一杯牛奶;安安不定,有时吃,有时不吃,我都会先问她一下,要不要吃,要吃的话吃什么,才去准备。这个从小被带回北京,养到5岁才被送回美国的女孩,在我再见到时,她已然是个黄皮肤的美国的孩子了,英文和电视里美国孩子的英文没半点区别,她很少时间在家里的公共区域活动,大部份时间都缩在她房间的床上写作业或看书,在IPAD上玩。偶尔出来的时候,不是在客厅扫两眼电视,就是到厨房的柜子里找点零食。她和我的话不多,几乎都是英文,只是偶尔会来两三个洋腔洋调的中文词语或是短句,那只是带着一种游戏的意思,证明她还能记得一些中文。听莹说她在学校选修的第二外语是西班牙语,她对学习中文没什么兴趣。
虽然每天他们走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家打扫打扫卫生,看看电视,但我依然感到生活得很有目标,也很充实,儿子是我的希望。皓皓入学后的几天我就给弗朗西斯老师写了信,了解皓皓在学校的表现。回信是有喜有忧,基本上说的都是皓皓的客观情况:一个从中国来的孩子,虽然从三岁开始我陆续地教他一些英语,他也看了不少英语卡通片,但到了现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一定还有许多东西听不懂。况且他身上又有许多不得体的地方,有时又会表现出相当的固执。但老师们也从他身上发现了让他们惊喜的地方,她说她发现很多东西他都听得懂,他所掌握的知识远比她想像的要多得多,她和其它的老师都为之而感到欢心鼓舞。他们还专门针对他好动的行为为他做了行为表,每天让我了解他在学校各时段的表现,表现好的话他还可以得到笑脸贴纸。这些都给了我心灵上莫大的帮助,也让我有了信心,我对他的美国老师们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估计是在莹的追问及催促下,在第一次见面后的下一周周二,蒂夫一早就打电话到家里来,说他中午想请我吃饭,我欣然接受了邀请。可一放下电话,我就想:他中午的时间一定很紧,这边离餐厅又很远,还不如就在家里请他吃午饭,我想他也是想和我说说话而已。在电话争询了莹的意见后,我打开冰箱,把中午准备做的东西都先拿出来,我准备做三四个菜,然后配白米饭。
到了12:10分,他来了,穿一件土黄色衬衫,一条黑色西裤和一双黑皮鞋,这应该就是他平时上班的穿着。那衬衫和裤子根本不像是他的东西,穿在他身上显得恍恍当当,他的身形无法将它们圆满的撑起。他进门前一定是一直在思考着什么,以至进来时他的头依然是低垂着的。他面带沉思,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表情严肃得让我没有心理准备。
我告诉他就在莹家里吃午饭,说我已经准备好了,他看了一眼厨房台面上的食物,一脸的诧异。他说他原本打算带我出去吃,不过既然我已经准备好了,那就在家里吃好了。他这么说让我觉得有些尴尬,我不知是不是他不喜欢我的这种安排或是不喜欢这些食物。
既然已经这样,不想那么多了,我把食物移到里面餐厅那张大椭圆形餐桌的一边,他也动手来帮忙把食物端上餐桌,我俩只要坐在一角就够了。然后我们就面对面坐在餐桌的两侧。本以为上周已经见过面,算是认识了,但他今天的表现却与第一次见面时完全不一样,那份后来显现出的开朗与随性完全不见了,取与代之的是更浓重的严肃和第一次未表现出的拘谨。他的这种变化使得相对而坐的我们像是在开一场只有两个人参加的会议。
他先开口了,他说他很感谢我准备这些食物,然后又说他很“RESERVED”。当时我凭感觉猜这个词的意思是“内敛”,所以我也跟着说“我也是”。
我说的是真话,自小我就非常害羞,到了小学阶段爸爸的同事来到家里,我还会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打招呼。后来高中三年住校,大学四年的离家异地生活,再加上17年工作的磨砾,让我改变了许多,也自信了许多,但骨子里那种内敛的东西就像是基因一样永远是不能改变的。
这一点随我的父亲,他是一文职军人,一年前去世了。他出生在陕西农村,是他们那个年代村里唯一走出家乡到遥远的哈尔滨读大学的人,五年后他从军校毕业后就被分到了北京,成为一名文职军人。后来他常常说起“像我这样农村的放牛娃能有今天,我已经很知足了。”我的妈妈没多少文化,只读到小学毕业,她和我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知根知底的同村人。这种婚姻今天听起来完全不可思议,但在当时这是普遍存在的状况,据说有不少这种状况的夫妻后来男方大方毕业后都与家乡那些目不丁的妻子离了婚。父亲眼睛不大,皮肤白晰,一副斯文书生样。他脾气好的近乎有些懦弱,他爱唱歌,会拉二胡,会认乐谱;母亲眼睛大大的,皮肤较黑,脾气不太好,但她对父亲是崇拜爱慕的,她常说父亲的数学无人能比,他学的核物理专业都是最聪明的人才能读的。这样一对今天看起来有些南辕北辙的组合,却在一起生活了五十年,一直到临终我父亲还怕我母亲走在他的前面。
我自觉身上的很多东西来源于父亲,他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只动笔杆不动刀的,小时候杀鱼杀鸡的事都是由我母亲来动手。我也一样,活鸡活鱼我不买,因为我怕在挑选它们的时候,就知道我把它们送上了断头台。但与父亲不同的是,长久以来一个人的生活状态,让我比起他来更胆大,也更独立一些,外表看似柔弱的我并不娇气。八岁开始,大姐和哥哥都住校上学了,每当妈妈上班不在家的时候,我就会帮爸爸做饭,炒菜。后来我也一个人带着四岁半的儿子,拖着两个快到我胸口高的无比沉重的大箱子坐飞机,再转汽车,跑到太平洋上的关岛拜访客人。
听我那样说,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你知道RESERVE是什么意思吗?”他的问话让我不知如何回答,用了一个“SHY”来抵挡。他没有对我的解释予以纠正,也没有向我解释这个词所包含的真正意义,但从他的目光中我可以看出他并不认同我对自已的评论。他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他本打算带我去一家很漂亮很干净的餐厅。“等下次吧,我还想带你逛逛周围的环境,周围有很多美的地方。”他说这些话时的语气已没那么生硬了,拧结的眉心也舒展开了,他这样的变化让我感觉轻松了许多。
他一直夸赞我做的食物很好吃,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只是出于礼貌。吃完饭,我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让他看了电脑上我和皓皓在中国我们住的小区里拍摄的照片。.
他站在我的身边斗米远外,眼睛盯着电脑屏幕。随着鼠标的“呵哩呵哩“声,照片一张张地跳出来。黄绿色的大草坪,玫红色的三角梅,绿得发亮的芭蕉叶,灰砖□□的楼房…….我心中满是自豪,这是我美丽的家。这些照片不是我刻意为他所照,它们都是近一年中,在我陪皓皓在小区里玩耍时拍下来的,这里面都记录着他成长的记忆。在没话可说的时候,照片是个很不错的载体,它可以缓解紧张尴尬的气氛。
“漂亮的地方!”“漂亮”,他看着,不时地发出轻轻的赞叹。
现在我真的放松了,抬起脸来朝他微笑了一下。他拉过了一张椅子坐在我旁边,眼睛还是看着电脑中的那些照片。他很拘谨,没有一点想和我靠近的动作,这让我觉得他是个正经人,很好。
到了一点半,他说他要去上班了。我看得出他已经没有来时的那种沉思与严肃,现在他的心情轻松了许多。他说感谢我今天的午餐,改天他再带我出去吃饭。
莹像是长了千里眼一样,刚送走蒂夫,就接到了她的电话。她问我中午与他相处的情况,我如实作答。挂断电话不到十分钟,她又打回来了,我听得出电话中的她很是兴奋,她说她刚与蒂夫通了电话,她告诉我说蒂夫非常惊讶并为之高兴,因为我为他准备了午饭,他这个周六会约我出去。她还对蒂夫说“看样子以后就不用她再去扮演红娘的角色了,他可以直接约我”,而蒂夫却说“有些时候他可能还需要她伸出援手”。听得出,莹对此是颇感得意,她自称是个“大嘴巴,什么都敢说的人”,既然是这种人,她认为自已讲任何话别人都不会太介意,她说当红娘就应该像她这样,遮遮掩掩的,黄花菜都会凉了。
当初莹和蒂夫在网上认识后相约见面,蒂夫虽然比莹大十一岁,但从他们讲话的口气上,反倒感觉莹像个大姐大。加之莹一再强调她要找高个的,所以初次见面她那口无遮拦的嘴巴就给了蒂夫一个难堪,“不行,你个太矮,我穿上高跟鞋都跟你差不多了。”好在蒂夫对此反应恐怕早就习以为常了,并且还练就了几套避免使自已陷入尴尬的应对招数,因此据莹说当时他非但没有面红耳赤地退却,还坚持说要两人交往看看,说不定会挺有意思的。但莹没有接受他的这个建议。估计为了缓和一下当时尴尬的气氛,莹一下想到了我,她顺水推舟地说她有个妹妹,两个月以后就要来美国,个头与他相配,问他是否有兴趣见面认识认识。而当时他也就顺口回了句“好啊,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呢?”见见面又不会让他少胳膊少腿,他就是这个意思。但就是这句半玩笑的话,引出了一段仅维持了半年,却会让我永远铭记在心的感情。
转眼就到了周六,一早就在等蒂夫的电话。可是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多也没有蒂夫的消息。“都这个时候了,他今天不会邀你了。”莹对我说。于是她决定带我们去超市买东西,顺便也帮我配一个手机,方便以后与蒂夫联系。我们在沃尔玛买了一部100美元的手机和一周的食物后就回家了。刚到家门口,莹就接到了蒂夫的电话,他说他本打算周六带我出去的,但他的一个孩子生病了,他无法履约,所以打电话来家里,并且还发了封邮件给我。
整理好买回来的东西,我急忙查邮箱中的邮件,果然有一封来自陌生人的邮件,是蒂夫来的,意思是:家中的女儿生病,不忍留她在家,因此本周无法约我出去,请我理解,下周再与我联系。我给他回了封邮件,告诉他我对他的做法表示完全理解与敬佩,并说换做是我,我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li>
</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