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又称稚子,即为幼年被人抱养,成年后作为绵延子嗣的存在,这种风俗不仅在贫穷人家盛行,达官贵人也多有把女儿嫁娶换亲的习俗,以示亲缘关系。
稚子,原称作幼子、小孩,亦是笋的别名,后引申为意为未成年就送往成亲人家的男孩,及弱冠礼时,便要同家族中的某一后代成亲、圆房。稚子被富贵人家嫁娶或赎买时,就要承担照顾成亲人选的衣食住行。
稚子与普通男性不同,生来体质特殊,再辅以汤药每日浸泡身体,受孕几率高于女子,人丁稀薄的权贵争抢着能寻得一稚子,更是不惜一掷千金,可谓是一稚难求。
“行啦,我的祖宗,别闹了。”
“我不要,我不要这小哑巴!”
“我要阿锦!”
“这……老太太,您看……”
“这是应下的亲,岂能反悔。”老太太把脸一摆,胡闹的孩童一下哭的更凶。他不过六岁,尚不知什么叫稚子,也不懂什么叫成亲,只是一个劲地闹,前两日,两个男孩,一个叫佟锦,另一个就是面前的小哑巴,他们两人一起送到顾府,他明明看上了另一个比他年岁小的男孩,那孩子皮肤虽黝黑,却极爱笑,活泼开朗,还同他在后院爬树,两个人约好以后一起玩耍。
可今日……怎么送来了这个小哑巴。
站在大堂中央的林倦不知所措,他两只手紧紧地搅在一处,捏得手心浸满汗水,他天生缺憾不会说话,勉强只能发出一点声音,和佟锦在顾、戚公馆各呆了半日,两府的少爷各有各的脾性。他和佟锦一起被戚府的管家买来金陵,家乡瘟疫,父母双双离开人世,林倦是稚子,体质强于一般人,被人发现后四处倒卖,一路颠沛流离兜兜转转来到这里。
他和佟锦没说过几句话,也不熟,才呆在一起不过两日,就又分离。
忽然一道黑影落下,蹲在他的面前,温热的手掰开他的双手,摊开他的掌心,笑得如沐春风:
“别怕。”
一袭黛蓝长衫,丰神俊逸,眉眼如诗似画。
——是他,林倦只知道他姓宋,所有人都尊称他一声宋管家。
大手握小手,林倦仰头看他,朝坐在上首的老太太行礼:“老夫人,若是少爷不满意,我再差人送回……”
“不必,既然是我顾家应下的亲,没有悔亲的道理。”老太太叹了口气,慈爱地拍在自家孙儿的肩上,缓缓开口,“我顾家自是不如戚家。”
“若是没让我家孙儿见到那小子,也断不会这么闹。”
“我儿现在为官举步维艰,不如他戚总长风光。”
“我不要这小哑巴!不是让我选嘛!我要的明明是阿锦!我选的是阿锦啊!”顾北筠此时哭得快断了气,边抽泣边用嫌恶的眼光望向站在厅堂正中央的林倦,“我不要他!来人!把这小哑巴给我送走!”
面前的林倦比他虚长三岁,但个头还没他高,顾北筠对这小哑巴不仅没兴趣,还厌恶得很,而且奶奶说了,选来的人以后要和他成亲,他还不懂成亲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但这小哑巴,怎么能和他成亲呢。
他未来是要跟父亲一样做司令的人,堂堂少帅怎么能娶一个哑巴做妻子,他不依,打死也不要面前的这个哑巴。
“不会说话倒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