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似是想起喘气不必要,就把整张脸整颗脑袋都给包住了。
宋词然偷眼看他,感觉他像木乃伊,安眠在学校这座金字塔里,而自己则是法老王坟墓中的随葬品,伴随着他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似乎被这肉麻的想象惊艳到了,宋词然执笔长叹,几乎落泪。
或许他天生应该做一名诗人,专写抒情诗,而不是坐在此处,研究干巴巴的枯燥的数学。
倘若于秋凉听到宋词然内心独白,该要恶心得想吐。
这天中午,于秋凉回了家,发现余夏生不在。兴许是工作忙,兴许是出去买食物,兴许是到小区的另一个门口拿外卖……于秋凉想着想着,就趴在床上睡着了。再过些时候,余夏生回了家,敲门没人应,费劲地掏出钥匙进屋,走进卧室一看,但见一个孩子趴在床上,只向来人展示出自己的后脑勺。
余夏生慢慢接近,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他很怕惊扰了于秋凉,他知道这孩子如果没睡够会难受,会生气,会一整天都不舒服,过不好。
因此他只是小心翼翼地站在床的这边,努力伸长手臂去够放在那头的被子。他看到于秋凉的手上还有冻出来的裂口,于秋凉总是不戴手套就骑车,干燥冷冽的风吹得他手上的皮肤绽开一条血淋淋的缝隙,如果他没发现,他不会觉得疼。
供暖早已停了,而此时尚未彻底入春,寒气残留在各种地方,风吹在大街上,雨落在河岸边。昨天凌晨下了雨,淅淅沥沥的,敲着窗台,敲着外面的叶子,余夏生后来去关了窗,但窗台上仍然淋湿了一片,直到现在都湿漉漉的。
于秋凉大概去摸了窗台,屋里太闷了,他想透透气。余夏生看见他袖口上有未干的水渍,潮湿且扎眼。
忽然想起这个孩子对自己的事十分不上心,胃病也好着凉也罢,他好像都不怎么关心。病痛来了,他就忍着,病痛走了,他就继续先前所做的事。……真不知道他是怎样完好无缺地活到十七岁的。
如果他不熬夜,没有突然死亡,兴许能这样磕磕绊绊地走下去、活下去;而自己,就藏在他身旁的暗处,躲在阴影里,暗中窥视他一辈子。余夏生眨了眨眼,把被子轻轻柔柔地放下了,盖在于秋凉身上。
片刻过后,他想,还是死了好。
如果是同类,就能名正言顺地黏在一起了。
不论人鬼,都有一颗相似的心,七情六欲,好恶怖惧……他余夏生也一样有颗心,在漫长的岁月里,他会孤独,会想望着有一个能陪他长长久久地走下去的人出现在他身边。
路怀明不知道于秋凉的灵魂回到躯壳里后,未来会面对怎样的生活,当时他一心只想着要尽快完成计划,继续对这孩子的监测。可余夏生和他不同,余夏生当时想,若是用这种方法,制造出一个能永远陪着自己的人,那该有多好。
他是这样想的,也便这样做了。
那是他几十年间唯一一次暴露出内心的私欲,那是他的阴暗面,所幸无人发觉,让他的幻想成了真。
“……”
于秋凉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抬起了头。他不是惊醒,却也不是自然醒,只是恰好,恰到好处地,就那样醒了。身上压了一床被子,他还是能感觉出来的,当即诧异地回头,撞上余夏生的视线。
只消一眼,于秋凉沉默了。他从余夏生眼里看到了不一样的情绪,有别于平时的冷静自持,他看到了冲天的火焰,看到了别样的热度,好似火山喷发,又若大江东去,激荡的、疯狂的、难以抑制的情绪。
然而仅仅一瞬间,天地重归宁静,江河冰封。余夏生注视着他,忽然低下头,从兜里掏出一串什么东西。
“送给你的。”他认真的神情像是一个孩子,“戴上它就不做噩梦。”
于秋凉接过那串链子,上头挂了颗水晶吊坠,吊坠正中央是一点殷红,艳艳的,映入人眼。余夏生的血液被他这般挥霍,倒好像无偿献血,不知是他血液再生的速度快,还是消耗使用的速度快。
若说仅凭一块水晶就能不做噩梦,于秋凉是不信的,他觉得余夏生这是封建迷信,但不得不说,余夏生的血还真有辟邪的作用。于秋凉把那块水晶郑重其事地放在衬衫口袋里,不由得感谢这口袋在左胸的位置。
偏左的口袋离心脏最近,于秋凉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接触到那块水晶,似乎从上头感应到余夏生手掌的温度。余夏生盯着他看了又看,不晓得想到点什么,忽然偏过头去,轻轻咳嗽一声。
“那这东西我收了啊,回头送你块表。”于秋凉浑然不觉,拍拍胸口,向余夏生郑重许诺,好像他真有闲钱买一块送得出手的手表似的。
闲钱是没有的,不如拿另外的东西来换。
只是不清楚余夏生这正人君子会不会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