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骄阳似火,屠烤着整片大地,地上泥土似狼烟滚滚,四面而起,路上很少有人行走,尽都躲在自己家的屋檐下,手摇棕叶扇子,悠闲自在。不在家的人,便躲进茶馆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攀谈,越聊越起劲,兴奋得不明所以,笑声满天。
东方红再也按耐不住,喝了一碗酒,出门翻身上马提剑迳直走了去。
没人能知道他去哪里,去什么地方,他从来不向人说,也没有人去过问。只知道他又去干一票,一个生命即将离开这个尘世浮华的人世间。也没有人能够见过他的剑刃,只知道他手中握着的是江湖第一剑“冷断剑”。
所有真正目睹过冷断剑刃的人,是属于那些被剑刃断裂的咽喉。或许这也是武林史上那些亡魂的最高荣誉。
虽然,他们丢掉了生家性命,但也获得了最后的一丝光荣。那是许多人做梦都想目睹风彩的幸福或殊荣。
“冷断剑”真有这么邪乎吗?许多人带上生命、幻想,不顾一切地追逐,东南西北地奔跑。人人都已经忘了,即使他们追上了,一心一意地想揭开这个谜底,传奇的神话,那是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和生命之魂。
也没有人去考虑过这些。或许,在他们的眼中和心里,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不值一提,举无轻重的道理和琐事。人人都明白,却偏要去,就像是“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一样好的道理这么简单,普遍。
可是,他们有一点没有想到的是,动物是可以被征服的,完整而准确地说甚至是能被杀死的。然而,这“冷断剑”是他们想碰都碰不到的,根本就沾不到边的一种欲望。
因为,这“冷断剑”是一柄上古神兵,锋利得惊天地泣鬼神。皆因,此剑在没有魂魄之际,出刃见血封喉,仿佛带着魔性一般,极其残忍,目不可睹。所以人们又叫此剑为“噬血成魔的落魄剑”。
也不知铸剑之人为何铸得此剑,方法可想而知一定非常之奇特,独步天下。所花费的心血也非常之残忍,目不可睹。
此剑乃是九百万年之前大侠云天涯所得,云天涯在与孤独魔兽决战之际,阴差阳错地误伤了自己的恋人紫千红。他在万分悲伤之际,带着剑销声匿迹。从此,江湖之中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冷断剑”的真正面目。也就在上一个世纪,“冷断剑”却又重现江湖,惹起了一场场腥风血雨的杀戮,江湖各大门派岌岌可危,人人胆战心惊,商贾更是少之又少。
听说此剑当初是被一个名叫山野的樵夫所得。后来听闻传说,山野樵夫是在一个神秘的沟壑之中,因迷失路径懵懵懂懂地误入山洞而所得。可是,他却在里面耗费了大量的时间,足足花上了三五个岁月。伴随着他名扬江湖的不仅仅只是“冷断剑”而已,还有一部轰动整片武林的“天涯神曲”。
传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听。可惜的是,人们根本就没有胆量去听,去欣赏。只因为这支“天涯神曲”震慑人的心灵太强了,几乎是达到破碎的程度。
***
一群人蜂拥而至,犹如开武林大会一般,向临江仙阁席卷而来。
东方红急马扬鞭,翻山越岭,浑身上下尘土飞扬,急促的呼吸声吊着额前的汗珠,显出一些长途跋涉的情怀。
太阳犹如一个红球被人踢下山坡,入夜的晚风吹来,割着赶路人的脸庞,甚是凄凉。
前面一家客栈门庭若市,所有的羁旅们酒声喧哗,歌舞升平。
“客官!住店还是……”小二笑着上来拉马,其热情洋溢整片客栈内外。
也因如此,才使得这客栈在荒山野岭享誉武林。
“住店,来间上房,给马喂上好的饲料。”还未等小二说完,东方红已经插上了嘴。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小二的那套客观用语或是理念。所以,不让小二问完,他就提前回答了。
东方红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的,非常果断因明。犹如他手里握着的剑,瞬间就把事情解决干净。
因为,他要节约时间。他也是一个非常珍惜时光的人。说真实的,最起码也能多杀几个人。杀人不过头顶地,瞬间消魂,也只有他东方红才能办到。
小二拴好马,东方红跟着他走进客店里堂。
一双双眸光顺着灯火发放的微亮,都受宠若惊,歌舞停留,一片死一般的寂静,无聊,不存生机。
众人颇具诧异的是小二后面的人,脸上挂牌冰霜,写满神奇。那把剑更是人见尤零,心生俱疲,微感散发着一丝冷若冰霜的气魄。
这或许就是一个杀手的真实写照,无与伦比的冷酷,无情。
一个女子充满了好奇,心砰然而跳,曲子有些杂乱无章,音色尤变,显得有些唐突。
她心甘情愿地思忖着:我就不信他的内心是一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冷库。
或许就算是一个杀手也有春天,该有他自己的前程。
杀手也有春天!正如这姑娘所想的,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活法,选择的权利,杀手也不例外。
人来到这个世界,本就是千姿百态的。
“怎么搞的!扫了大爷的兴致。”一个彪形大汉喝得醉眼迷糊,脸写粗鲁,越发大声嚷嚷。犹如一口破钟在大堂里撞响,震耳欲聋,人人心生厌烦。
曲声嘎然而止,众人鸦雀无声,唯独那大汗在那里唧唧歪歪,语无休止。
东方红走出房门,身子依靠着走廊栏杆,两手抱着剑放在胸前,脸上写出不屑一顾,冷若冰霜地说:“说得比唱的好听吗?”
冷若冰霜的他不善言语,也不多说废话,唯独会说话的是他手里的剑。
那大汗见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他过不去,碍他面子,于是乎泼然大怒,骂着说:“找死!活得不耐烦了!”
还未等东方红说话,他已然掀起一张酒桌掷向楼上的东方红。桌子夹杂呼啸之声不绝于耳,疾如闪电,快似惊鸿。众人不敢再看,都放下了头,摇晃着,叹息连天。
因为,谁都不想看到被桌子杀死人的模样,更何况是一个本就生着死人脸色的人,瘦若骷髅。
就在众人失望之际,东方红不动声色,轻轻地伸出右脚,没人能看清楚他是怎么穿过栏杆缝隙的。唯独看到的是桌子刚要飞过栏杆,却忽然停了下来,泊在了空中。
众人都失声惊呼,慨叹不已。东方红用力一挑,桌子飞到了走廊上,丝毫未损。轻描淡写地对小二说:“没弄坏你的桌子吧?”
小二退到一边,唯唯诺诺地说:“大侠,不是你摔的。”
东方红没有理会他,说:“不是我,那是他了!”话音未落,人已然到达了大汗身旁,出手如风,把大汗的头发硬生生地拔了一撮在手。
“別以为拿几根狗毛就能吓唬本大爷!大爷不吃这套餐,也不相信狗毛也能杀死人。”他显得有些愤怒,怒不可揭。
杀手最忌讳的就是別人鄙夷他,这会让人死得更快,更早,更加痛苦万分。
东方红脸上微弱抽动一下,犹如微风荡漾,没有人会察觉,理会。众人只看见他的手放了回去,手里的头发不翼而飞了。而大汗的身上却多长了几根长毛,在空气中摇摆不定。
大伙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时那大汗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毛发,禁不住用力拔扯,嘴上却说:“不就几根毛嘛!这点痛算什么……”还未等他说完,口里喷出一股鲜血,倒地而亡。
大堂里死一般的寂静,凄凉。唯有听见的是所有人的呼吸和心跳。
东方红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桌子上,说:“把他埋了,继续欢乐吧!”说完转身上了楼梯。
“李侬!怎么啦!心不在焉的。”班主叶萧萧问着。
那李侬便是先前的姑娘,听见班主问,忙慌乱着说:“没什么?”眸光却未离开过楼梯上的背影。
多么孤单的身影啊!在他的身上背着太多沉重的负担。
她用心去克制自己,却又忍不住要去解读他的故事。
李侬心不在焉地弹着曲子,模糊的时光中,她似乎看到了许多许多。
整整一个夜晚,客栈里倒是平安祥和。因为,有了东方红在,没人敢胡作非为,乱来一通。没人知道他的名,只知他冷面寒霜,功夫了得。更没有人去过问他从哪里来,要去哪里。
天亮了,东方红付了房钱,拿剑出门。转身与一个姑娘抱了个正着,心如触电一般,颤动不已。忙赔着礼说:“对不起!姑娘。”
“那还不松开手!”李侬脸有些红晕,心里闪烁灵光。
“哦!”东方红仿似醒悟,沉默不语。因为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未曾有过的经历和感觉。
“我叫李侬,木子的李,你侬我侬的侬。”她似乎有些高兴。
然后,又问:“你呢?”
“我……”他欲语无词。
此刻的他,才发现自己找了一件世上最难的事,那就是为自己寻觅一个最好的词。
“怎么啦!小气鬼,连个名都吝啬,不肯说。”李侬垂头丧气,有些失落。
“不,不!我叫东方白。”东方红说完自己也很惊讶,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把“红”说成“白”。难道就这么讨厌自己吗?带着许多条疑问,他离开了客栈,离开了李侬。
马在奔驰着,没有人怀着想象力去想他到底去哪里。
***
听说桃园县有一个桃花潭,一年四季水深过千尺,还有更多迷人的风光和动人的传说。
桃园第一美女,也是整个武林第一美女,让人欲看难忘,此身无憾。
“唉!东方红啊东方红,怎么会有这种非分之想呢?这将会是你的致命玄机,还是算了吧!”他努力去抑制自己,收纳心神。
不动声色的心灵玄机,被破裂了。就像一张洁白无瑕的窗纸,被撕裂了伤痕,鲜血正在往外流窜。
入夜吴声,大西南的夜色也很美丽。或许,这就是九州大地的本身面目,美不胜收。
夜,也在一寸一寸地缩短,写出许多故事。
东方红进入一农庄,此院落并不大,却很宽敞。
“大爷!借宿一晚,方便吗?”东方红牵着马,借问着正忙碌的农家。
“方便,方便!只是咱家太穷太昏暗了,怕给你染上晦气。”农家说着停下了手里的活,上前替东方红把马拴好。随后,带领他进了屋。
东方红跟在农家身后,看着他善良的背影,倒不像是刻意的装扮。只是他话中有话,也不知隐藏着什么痛苦。
东方红决定要去弄明白,要去帮他一把。这也不像是一个冷面杀手的作为,或者风格。杀手也开始有了热情,感情。那注定他成不了一个真正的,绝顶的聪明杀手。
杀手也很聪明。全职的杀手也风流,风流杀手,杀手风流。从古至今,已经多得不计其数。所以,杀手也需要春天,需要一种温暖的春天。
春天,可以冰雪融化,可以化解一切矛盾,纠纷或者仇恨。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活在仇恨里,总有丢掉的那一天,这也遵循了大自然的定律。痛苦,更能摧残人的意志,让人丧失动力。
“大爷!你贵姓呀?”东方红问端着饭菜的农家。
“贵字就免了,俺叫高老头”他把饭菜放在桌上,坐了下来。
“高大爷!你也吃吧!”东方红手举竹筷说着。
其实,他又哪里知晓这一户农庄的辛苦日子。除了给他的,却没有人家自己吃的。
东方红放下了碗筷,掏出钱袋,说:“这是一百两金子,高大爷,你就收下吧!”说完塞进了高长年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