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来到四合院,虽然女人没有让孩子做任何事,这孩子倒也不吃白饭,勤快得很,总是干活。这一天,孩子正在趴着擦地,女人懒懒的靠在藤椅上,吧嗒吧嗒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枪,
看着孩子小小的身影,轻轻的说了一句:
“给你起个名,就叫小子吧。”
女人大概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她一定想不到,这个名字,那孩子竟然用了一辈子。
从
那一天起,孩子有了名字,叫小子。
就这样吧,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孩子每天都好吃好喝的,做点家务之类的,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更多的时间就坐在旁边看着女人刺绣,做旗袍。
女人的手巧,做的旗袍都是高档货,价值不菲,很受阔太太们喜欢,所以生活还算是阔绰。
一晃个把月,孩子身上的伤基本上都好了,只是嘴边有一道伤疤太深了,消不掉,大概会永远的留在嘴边了。
女人心里边挺不高兴的,心说啊,本来就丑,还破了相,真是晦气。
心里是这么想,却也没真的嫌弃这孩子。
孩子自己倒是不以为然,其实每一次想起来这个疤痕,还挺高兴的,
他顶小的时候,有一次饿过了头,去跟大户人家的狗抢饭吃,孩子倒也是厉害,也许是大户人家的狗太废物,反正是打不过孩子,让孩子把饭给抢到了。
当时吧,他被大户人家的家丁给发现了,毕竟是个孩子,没跑掉,被几个家丁好一顿打,
为了惩罚孩子,恶劣的家丁用刀子在孩子的嘴边狠狠地划了一道,说是给他长个记性,呸,不过是欺负弱小罢了。
不过孩子还真没往心里去,只是觉得,马家狗的饭还挺好吃,有肉,有鸡蛋……
一九四六年之前啊,没有了爸爸和妈妈的孩子,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孩子什么也不挑,活下去,就好。
是吧,女人确实有叫孩子小畜生,狗东西,但是却从来没有把孩子当狗养。
吃穿一点儿也不短着孩子,还教孩子读书,写字,毛笔,钢笔都教。
只是孩子基础太差了,教了好几天才学会握笔,写的字也跟狗爬的一样。
惹得女人翻了个白眼骂了一句:
“畜生就是畜生,笨的要死。”
孩子被骂的委屈极了,好几次眼泪都在眼睛里边打转,曾经快要饿死,被人欺负也没流过眼泪。
孩子倒也坚韧,边委屈边练字,为了讨女人开心。
孩子,嗯,现在应该叫小子,在小子练字的时候,女人习惯性的把那台西洋来的唱片机打开,放着音乐,那个时候,女人大部分放的是周旋白光李兰香,也有少数时候放着西洋乐,
小子是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好听,好听而已。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子的书读的有了些起色,字也方正了许多,总是得意洋洋的看着女人,总算没让女人把他当做一个哑巴,
那一段日子,大概是小子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大厅中,晓老爷子握着银烟枪,眼神迷离的说着,
汪清一就在一旁听着,他是一个优秀的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