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炎从严熠的男朋友,变为严熠的男朋友加哥哥,乐队的人有一种自家小弟被抢走的感觉,愣是在方明炎去酒吧时按着灌了几杯酒。
几人前前后后加起来有一个月多没见面,三杯酒下肚后竟然比以往更熟稔,勾肩搭背地闲聊。
林瑾一早藏在休息室,不知是怕冷还是怕丢人,想来要等演出开始才能再见到人。
好在时间过得快,方明炎喝了大半肚子酒水后,演出便开始了。
连续两首新歌,直接引爆酒吧的气氛,在中央空调的恒温下,竟让方明炎的体感温度凭空高了好几度——这归功于哄闹的人群,和舞台上魅力四射的男朋友。
小家伙儿不再需要口罩,漂亮到锐利的五官夺人眼球,灯光晃在他身上,照亮一层晶莹的薄汗。
方明炎所在的位置即靠后又隐匿,但仍接收到对方投来的目光和梨涡浅笑,挺坏的,像猫尾巴似的勾在心尖上,又甜得过分,让他挑不出毛病。
等音乐渐淡,舞台上的人却并没有筹备下一曲,反而收了乐器从台上退下,独独留下林瑾一人。
追光灯聚在话筒位,浮尘发亮,林瑾转身把角落里的吉他背好,走入银白的光中。
“今天要跟大家请个假了,”林瑾的嗓音一如往常,带有微沙质感,又拥有晚熟的青涩,通过话筒被放大出来:“作为补偿,会为大家带来一首原创的首唱,希望喜欢。”
林瑾刚开始讲话的时候,方明炎已经起身调出了手机的录像功能,随后穿过人群,靠近光的中心。
这是身体里不用经过大脑思考便做出的动作,就像以往他记录林瑾第一次参赛演出、第一次参加三千米跑、第一次醉酒出丑、甚至囊括了第一次完整套好被罩这种不值一提的小事。
他的目光越过手机边框,盯着舞台上初具成熟模样的少年。
林瑾垂眸看了一眼方明炎,唇角微微扬起,随后开始流畅地拨弦。
“脑袋填满百无聊赖”
“无精打采地寻找汽水贩卖”
“兜兜转转又两手空空”
“见到你,身体过起了盛夏”
“我在发烫,想让你口袋的糖都融化”
“晕晕眩眩也小心周旋”
方明炎听着渐渐明朗轻快的曲调和充满熟悉感的歌词,才后知后觉,这是一首小家伙儿写给他的情歌。
“你说低烧要吃药”
“附送一个浅笑”
“讨厌到布洛芬都永久失效”
“只有你能让我病好”
“……”
方明炎想起来的确有这一段回忆,那时候暑期结束,他带着行李要去赶高铁,林瑾就等在必经的路边,神情蔫蔫的,可又好像快要哭了似的。
方明炎知道林瑾舍不得他,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那时候小家伙儿还躲了一下,用略带鼻音的声音说自己发烧了,脑袋疼。
因为林瑾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泛着红,方明炎不疑有他,担心地叮嘱一番,对方乖乖都答应下来,最后用水亮的双眸目送他一步步离开。
也许是因为不舍的心绪超出预警,才让这位小小少年察觉了藏在心底悄声萌芽的暗恋。
方明炎第一次提前终止录制,在独属他一人的音乐中缓步走向舞台,林瑾唱完副歌后仍在拨弦,漂亮的指节莹莹发光,是青春和音乐的美好造物。
方明炎踩在尾音结尾,站定后朝前方的林瑾张开手臂:“下来。”
林瑾的眉眼肆意弯出弧度,嘴边的梨涡像一汪化不开的蜜水,他麻利地摘下吉他放在一旁,然后从舞台上一跃而下,在欢呼和口哨声中落入方明炎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