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戎十八岁,身材板正,长得好看,一双眸子明亮动人,看上去青涩又淳朴。歌女们存心逗他,一个接一个地和他说。
“我要斜襟的cheongsam,就是最近小兰仙穿的那个样式,纹样也要兰花图。你知道酒红馆的小兰仙吗?穿着那身旗袍,是个男人也要被迷死了,我要和她穿一样的。”
“我要上海领,好看,旗袍要长到脚跟,旁边开叉的地方也上到大腿。我以后发达了,也要去上海唱歌。”
“那我要凤仙领的,不要袖子,束腰绲边的,我腰细,得把腰显出来,上次来听曲儿的客人就夸我腰细,说我听话的话下个月就将我娶进门做姨太太。”
……
歌女们一个接一个地说,赵戎担心自己漏掉细节,从自己的破布包里掏出个本子和一支钢笔,说要记一下每个人的要求。
这些歌女大抵也是去年灾荒逃难出来的,否则不会认识大川。
歌女明明是在说旗袍的事儿,赵戎却总觉得自己在听她们对未来的希冀。
“你还识字啊?”一个歌女娇声说,吐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轻轻搭在赵戎肩上。
“只会一些。”赵戎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些,“记好了,得量尺寸,姑娘们之前做过旗袍,尺寸还留着吗?大概并无什么变化吧?”
赵戎现下刚开始给歌女做衣裳,因为是大川介绍的生意,赵戎没有收定金,说等旗袍做好了再给,如果不合适还可再改,等合适了就一次付清。
歌女们钱赚得多,却吝啬得很,恨不得一个钱掰作两个用。
这是因为她们这行朝不保夕。可能今天得了一千银元的赏钱,下个月便可能一个银元也得不到,还得和那些只来听曲儿的吝啬鬼暧昧纠缠,费心费力。
听了赵戎这话,歌女们和赵戎说好了取衣裳的时间,便挽着手出了茶楼。
茶楼外是清溪水,赵戎看着她们的背影,又想了一下她们说的话,便决定将赵蒙送去教会学校了。如若他哪天不在了,赵蒙年纪太小,这世上除了依附别人也没办法活下去了。
第二天,赵戎准时去陈府接了陈欢。
可能还太早,陈欢神色看上去还不太清明。上车后,等赵戎开出了一段距离,陈欢往前爬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赵戎的心怦怦直跳,余光瞥见陈欢在玩儿自己的手指,他想,手指有什么可玩儿的呢?
他这时年纪轻,是个愣头青,看不出陈欢的心也在怦怦直跳,只是一时紧张才会这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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