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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下)(2/2)

她赶紧甩了下头,将那股不合时宜的委屈强压下去,试图把注意力拉回剧本上:“……何况我现在还执掌76号,手上沾过的人命自己都数不过来,想要我的命的人更是能排满整条极司菲尔路,不夸张地说,和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没什么分别。”

“这么个人,只要是身家清白、头脑清醒的男人,躲都躲不及,更别提娶回家了——你会觉得为难,也是情理之中……”

她说到这里,故意顿了片刻,擎等着谦谦君子的沈先生打断她的话音。而沈翊也没让她失望,非常配合地开了口。

沈翊:“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人,更不知道你做过什么事。”

文饮冰:“……”

她抬起头,不出意外地对上沈翊一双眼睛,这男人的瞳孔黑而深邃,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有层次的轮廓,泾渭分明地晕染开,似一片凝固住的湖水。

她猝不及防地在这片湖水中照见了自己的影子,不多不少、当当正正,再容不下其他旁逸斜出。

文饮冰喉头一哽,打好的腹稿就这么忘词了。

沈翊习惯性地抬起手,抬到一半才发现眼镜被摘了下来,此刻正躺在床头柜上。他于是有些尴尬地放下胳膊,手指下意识地寻找到笔直的裤线,贴合在一处来回摩挲。

他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完全不知从何说起。

该说什么呢?

他想说“不是你的问题,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你”,想说“你其实可以有更好的选择”,甚至想说“你不用把其他人的指指点点放在心上,你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脚下的路通往何方,那么只需要披荆斩棘、一往无前就可以了。”

可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文小姐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和民国土生土长的闺秀们不说天差地别,也起码隔着从上海滩到奉天城的距离。

但她还是妄自菲薄了,因为至少在沈先生看来,她和“土产闺秀”们的分别不在于山寨货和专柜版。

所谓的“豪门千金”“名门闺秀”,是富贵乡里纱裹绸堆的瓷器,精致、温婉,价值昂贵却又一碰就碎,只能摆在紫檀木做的博古架上,时而被收藏者拿在手里珍之重之地把玩一番。

而文饮冰……她不是瓷器,是一把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龙泉宝剑,不管包裹住剑鞘的是金缕玉绣还是布衣荆钗,只要剑锋出鞘,犀利的寒光都会引得无数人趋之若鹜。

——因为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四方战火将华夏的万里疆土烤成一片碳炉,辗转其中的人们如那蝼蚁一般朝不保夕,想要活命,就得在堆叠如山的尸骨中蹚出一条路来。

显然,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道中,龙泉宝剑比金贵的瓷器更为称手,何况这把宝剑还是传说中铸剑名家欧冶子集天地之精华打造成的,本身就是价值连城。

……昔日有人愿以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换取名剑,尚且求而不能,又怎能被个一无所有的无名小卒轻易攀折在手里?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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