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炎热越来越强烈,坐在办公室正在写着文档的云鹿,停下了手中的忙碌,伸了伸脖颈,沉思着几天前在北森家的事情。
心中道不出的滋味,已经二十六岁的云鹿心中太多的不确定,从北森家回来之后总是扪(mén)心自问,喜欢北森吗?应该是有好感;不喜欢吗?那为什么会情不自禁的想去亲近北森。
可是命运的天平上不只有自己和北森,亲人、朋友,还有世俗的眼光,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少年,还能否谈一场冲动的爱情,自己全然不知。
云鹿看重所有的感情,亲情、爱情、友情,看着周围朋友从婚礼的殿堂为人夫、为人父,而云鹿却总是形单影只,不想妥协,骨子里面的那股劲暗暗的咬着牙,似是在等北森的出现。
如果现在就能知道是一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恋,那么云鹿会义无反顾的扎进去,无论一路是否荆棘坎坷,云鹿愿让风沙知道他有多么在乎北森。
从那个腼腆地将药膏递给他的那一刻,自己何不是把心也递了出去。
婚礼现场的偶遇,看到了眼皮下方泛着青色黑眼圈的北森,真的想马上抓他回去睡觉。云鹿心疼他,他却不领情,竟然像一只炸毛儿的小狮子怀疑自己有伴侣了,何尝不想拉他上楼让他好好看看自己生活的状态。
那天发着烧跑过来的北森,打开门的那一刻云鹿就想抱一抱他,但手臂终究没抬起来,那天云鹿一夜未合眼,轻轻地侧躺在北森身旁,只是想记住这种感觉。
如若没有遇到他,不尝到这一口的甜,哪知自己曾经的苦涩。
到了下午,云鹿收拾好办公桌,准备买点今晚的菜回家。经过了那个和北森相遇的路口,抬头望了一眼天空的云彩,一朵一朵像一团团棉花堆在天上,偶尔呲出来的分叉儿像一只炸毛儿的小狮子。
云鹿抬眼看见几步之外,一个眼熟的侧影,倚靠着一辆SUV,左手打着电话,右手夹着香烟,浅灰色纯棉T恤配上宽松的黑色运动裤,一双Louis Vuitton Trainer高帮黑灰相间的运动鞋,隔着几米远云鹿已经闻到了人民币的味道。
看对方挂了电话,云鹿快走了两步喊道,“齐杰!”
齐杰快速回过头来,定睛看了一眼,“云!鹿!”
齐杰上前一把抱住了云鹿,“我靠!出差这两月,我都怕你们把我给忘了!”说完用力的拍打着云鹿的肩膀。
“咳咳…呃…你先松开,你再勒下去,我快背过气去了。”云鹿双手垂在身侧,完全被齐杰的动作惊到了。
齐杰赶忙撒开了手,“我这不是想兄弟你了嘛,我刚把行李放到家,还没来得及约你们,你说这不就巧了嘛!大马路上遇到了!”边说边拍着云鹿。
齐杰一米九的身高比云鹿高了将近半头,上学的时候是篮球特长生,后来工作了一直也没松懈过健身,整个人看上去依然标准的运动员身材。
云鹿一只手用力的把齐杰的手扒拉下去说道,“你怎么这个毛病还是改不了,说话的时候拍你自己,别拍我。以前就这样,你不知道你那个大熊掌能给人拍吐血了吗?”
“得了得了,我不拍你了,怎么样啊?最近过得不错吧?”齐杰一脸谄媚地笑。
“没你好,你多潇洒啊,富二代,啧啧……不过说回来,这次回来就不经常出差了吧?”云鹿问道。
“嗯,就不经常出差了,在这么走,老子都快哭了,你也懂的。”齐杰啧了一声,“来啊,说说我心中的大帅哥,你最近有没有恋情啊?”
齐杰越说越起劲,肩并肩右手直接搭到了云鹿的肩膀,“快,别腼腆!来来来!”
“咳,那个……,云鹿!”
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云鹿和齐杰一同回过了头,就看见穿这一身黑色运动套装,带着棒球帽的北森站在那里,眼神锁死在齐杰搭在云鹿肩膀上的那只手。
云鹿敏捷地往前迈了一大步,“北森?你今天怎么来这边了?”
“是呢,我怎么这么巧,刚好来这边呢!”北森本想着找几日不见的云鹿一起吃饭,谁知走到半路看见云鹿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子行为如此亲密,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和他抱过,竟然亲眼看见他和别人在一起。
北森阴沉着脸,所有的坏心情都写在了脸上,用手指了指旁边的齐杰,“介绍一下,他是谁?”
齐杰一贯不拘小节的风格的,热络地握住北森的手,“我叫齐杰,我和云鹿特别铁,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好哥们。”
云鹿扶额,冷汗嗖嗖的往外冒,“他就是性格直爽,齐杰,这是北森,之前他开车撞了我一下,后来就成为朋友了,很投缘……”
“朋友?”北森冷哼,一把撒开了齐杰握住的手,如果亲吻之后还叫朋友,那这个朋友是不是太亲密了?
“嗯!朋友,就特别!普通!的那种朋友!”北森眼神灼热地看着云鹿。
云鹿不知道北森为何如此生气,自打认识以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北森,难道是因为齐杰太过热情主动握手了么?
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北森继续说,“那你们铁哥们儿,好好约会吧,我就不打扰了!”腿侧的双手紧紧的握成拳头,心瞬间荡到谷底,终究有一些话问不出口,北森深知云鹿并没有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身份去质问他,连最基本的资格都没有,如鲠(gěng)在喉,呼吸堵在了心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