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森林, 就是一小镇。
常年的苛捐杂税拖垮了名声, 使得左右一片凋敝之景, 哪怕适逢万物复苏的春季,这里的老百姓却皆死气沉沉。
卫知见此状, 微不可见地蹙了蹙眉,但毕竟不是她所能管辖之事,便强行忽略。
“此地无甚可看,不若我们上京, 去看一看这凡间最繁华之地。”卫九歌建议道。
卫知同意了这建议,他们一路往北走, 见到的多是与小镇相似之景, 直到入了江南, 才辨出几分富庶。
金陵,六朝金粉, 以秦淮为道, 商船往来, 货物相交,经济景气, 百姓安居。
卫知只看了一眼就喜欢,“我要在此多留一会儿。”
卫九歌感此地气息浊杂,欣然同意。
卫知就用从匪贼那儿抢来的金银细软,在乌衣客栈按月租下一小院子。
院中种满花木,杜鹃艳艳,桃花灼灼, 栀子纯纯,更有国色牡丹半吐馨。
卫知对这里十分满意,白日里就品茗阅卷,晚上在那秦淮河畔走一遭,听那丝竹缓缓琵琶声急,透过那红灯笼氤氲成的暧昧光海,感受枝头红粉的绮靡。
过去,是卫九歌终日不肯释卷,卫知在旁或叨或凝,如今却整个颠了个倒。卫知脑中空白,对世事一无所知,这给她一种极不安全的感觉。未知,本身就是人心最怖惧之事,需要通过大量搜集信息方能缓解。
卫知爱看书这点,卫九歌可以忍,甚至红袖添香,以茶水、糕点侍奉之,但卫知还喜欢去烟花之地,这他忍无可忍了!
不管卫知如何看待她自己,但在卫九歌等旁人看来,卫知是个男子,一名男子爱逛青楼,足以证明他花心、好色、是个大猪蹄子。
卫九歌起初忍着,毕竟卫知大多时候只是在外头晃一晃,但当有一天他亲眼看着她进了一家青楼,他就再也忍不了了!
当晚,卫知回来,就对上了卫九歌的冷脸色。本来每天晚上都有宵夜的,但这日她去了饭厅,却发现桌上只有空碗,碗里头有食物的痕迹。
卫知瞠目,指着饭碗道:“这、这你都吃完了?”
卫九歌冷冷道:“喂猫了。”
“猫?哪儿来的猫?”
“野猫。”就算喂猫,我也不给你这个猪头吃!
卫知呆如木鸡,心中泣血,过了会儿,她掉头出门。
卫九歌:“欸,你去哪儿?”
卫知回头,委屈巴巴地望着少年郎,“觅食。”
“去哪儿觅食?这会儿,哪儿还有吃食?”
街上会有馄饨之类的摊贩,推摊而卖,直至深夜,但这要靠运气,不一定能撞见。卫九歌担心她在外头等得着凉,拿了件褂子就追出去,却听卫知头也不回道:“暖风楼。”
暖风楼……瞬间,卫九歌的心都凉了。
这暖风楼是当时的金陵出了名的楚馆,里头各种类型的美男子都有,多供显贵的龙阳玩弄取乐。
前些日子,卫知晃悠来晃悠去的还是青楼,这会儿居然要去楚馆,名字喊得那么顺口,肯定不是第一次去!这货真是断袖成瘾,不可教也!
卫九歌转性前曾问过孟公,“可有办法让他变得如寻常男儿那般喜欢女子?”
孟公反问:“这鹰可会喜欢上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