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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生活如我想象中那么不便利,但却比我想象中的快乐。

百年前的大学校园恰如书中记载的那般富有生机与活力。有时我站在教学楼的走廊中央,听见上课的学生路过我身边时的低声交谈,他们或是在谈古说今,或是在讨论新奇见闻,或是在嬉笑打闹,那朝气蓬勃的模样鲜少会在我那个时代的学生身上见到,也包括我。

我隐约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以一个正常大学生的模样再过一次的机会。

于是趁着秋招,我参加了许多社团。社团活动中,偶尔回想起简翊说的“以26岁高龄与我们这些年轻人混在一起不会力不从心吗”时,难免会有些不自在,但一想到从某种角度讲我算是他们的后辈的后辈的后辈,又觉得不算什么了。

不过,与陌生人相处仍旧是耗费精力的一件事。没多久我就退了大部分社团,只留了音乐剧社,有简翊在,无论是活动还是与成员往来都会轻松许多。

今天最后一节课下课时,简翊叫我和他一起回宿舍,说是有事要和我商量。思及我欠他那么多人情,所以想着不管他提什么要求我都一一应允。当我做好帮他赴汤蹈火的准备时,却发现他的要求仅仅是参与音乐剧排练而已。如此简单的事情,我自然会同意。

只是没想到我答应他之后,他脸上不仅没有露出喜色,甚至更沉郁几分。我想想我说过的话,好像并无不妥的地方。不过依他的性格,那时他心里大概想着:“哼,有时间参加这些活动,就没时间去找找工作赶紧还钱!”,所以才会不高兴吧。

不过,很快钱就会还清了。

(写到这里时,脑海里仿佛有个小型简翊在张牙舞爪地说那句话,着实可爱)

毫不夸张地说,简翊是我有生以来遇到的最有趣的人,无论是在日记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

我喜欢这个时代,更喜欢这个时代里的人。

20x6/10/18,晨间补:

许久没翻看简翊的日记,一看才发现我们的关系居然遭到别人误会,有些好笑的同时也有些不解。

我明白时代局限性的存在,只是仍旧不理解为什么由多巴胺导致的普通的感情总会被别样的眼光看待,无论是唾弃,还是赞美。

在我们那个时代,一份爱情不会因为性别而获得更多的关注。

这也许是这个时代我唯一不喜欢的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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