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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正文完)(2/2)

“我常深埋地底,便渴望光明,蚂蚁在四周窃窃私语,便将自己放得很低。我并非一个聪慧的人,总是重蹈覆辙,但他让我骨肉丰盈,心脏跳跃,从土里振翅而起,我不会辜负他。”

裴子安还是带上了这本日记,虽然一大半记录的都是并不美好,甚至有些狼狈的内心,但他和陆博远的这几年,好的坏的他都想记住。

在日记本下面裴子安发现了一根黑色皮筋,是陆博远惯用的那种,却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把皮筋随意地绕在指尖上,忽然心口振动,莫名想起一些零碎的记忆,好像是于婉秋请他们吃饭,他喝醉了,陆博远送他回家,他们接了吻,他从陆博远发梢上扯下了这根皮筋。

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似乎是以为自己掉进了一场梦里,极力地想要留下些东西来证明,所以这根皮筋算不算他和陆博远再度相爱的信物?

临走时裴子安在信箱里发现了于婉秋寄来的结婚请帖,他听姜堰提过准新郎是于婉秋的高中同学,两人上学时一个第一,一个第二,谁也不服谁,没想到几年后再遇见竟然坠入了爱河。

请帖上裴子安和陆博远两个人的名字紧紧相连,他伸出指尖摸了摸,甜蜜与憧憬在心头荡漾,裴子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勾了勾嘴角。

陆博远到家时是晚上,他在考古工地里待的这段时间,人晒黑了一些,身上还带着风尘仆仆的气息。

裴子安在沙发上看一本书睡着了,陆博远便小心地脱了外套,倚在沙发边沿,用掌心摩挲裴子安的额头。

裴子安睁开了眼睛,还没睡醒,喃道:“你回来啦。”

“嗯。”陆博远俯下 | 身啄一口他的鼻尖,“回来了。”

裴子安想,久别重逢的爱人毋须多言,只要接吻就好,于是献上了自己的唇。

陆博远和裴子安亲吻拥抱,汲取着对方的气息。他感到无名指被套上了什么,睁开眼看见了一根黑色的皮筋。这和他脑后扎的没有什么区别,但他依然一眼认出是那个醉酒的夜晚,他送裴子安回家,被他抢走的那根。

裴子安的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问:“你还记不记得它?”

陆博远点了点头:“怎么,你要物归原主?”

“不是。”

裴子安分开陆博远的手指,彼此的掌心相对,让黑色的皮筋缠绕在其中,他们十指紧扣。

他笑了起来:“是捆住一辈子的意思。”

陆博远想起裴子安和他提起的于婉秋的婚礼,心头振动:“你是在和我求婚吗?”

两人交握的手轻轻摇了摇,陆博远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天,他的珍宝,裴子安的双眼中闪耀着一整个宇宙的星辉,笑着对他说:“那你愿不愿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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