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佚书予马上就当着我的面将子夜六十四骨中的四骨拆了下来,我看得心都要滴血。
咬紧了嘴唇正要发作,他却忽然同我伸手,“把你的簪子给我,我再为你做出四根伞骨来。”
我先是愣了一会,后来才想起他说的是我那四个傀儡的宿体,于是抬手就要拔发间的木簪。
佚书予似忽然想到什么,“等一下。”
探长了手臂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掌宽厚,平素里遇事多是拽着我的手臂,却头一次被他握住了手,大手包着我的拳头刚刚好。
我脸上一热,他却无知无觉的将手放开了,低头在袖袋中翻找着什么。
半晌后掏出来一把白玉雕出来的梅花簪子,虽没有梅花开的极盛时的艳丽,却也别有一番雅致的意味,我不由眼睛一亮,有些不可置信的,说出了我心中的那一份猜想,“这是给我的么”
佚书予点了点头,为我插在发间,就势重新挽了个新的发髻,“那夜在凡间的时候,与你和芊芊分开,其实是偷偷去挑了这个给你,只不过后来”
后来我俩之间发生了误会,我负伤偷偷跑去了东海。
我不曾料想到,佚书予竟是为了给我买了这个,心里登时漫上一层酸涩,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应该多信他一些的,倘若我那时多问他一句,也不会那样伤心那样难过,这个早就应该属于我的簪子,我也本不需要等待这么久。
我就是总是主意很正,认定了什么就会固执的坚持什么,完全不知道沟通,这是我这辈子可能最大的一个缺点了。想来我那时那样错怪他,说了扎刀子一般的狠心话,一定叫他非常难过。
推心置腹的想,若是同他角色兑换一下,我是佚予是我,那我怕是拿真刀子扎人都十分有可能,如此一来,我觉得自己还真是非常可恶,不单可恶,简直能够用可恨来形容。
思量间他已将手调转了个方向,指尖温温的触上我的额头,笑的令人如沐春风,“我见到这个第一眼,就觉得同你眉间的梅花很是相配,又很衬你的气质。芊芊同你一般大,很是喜欢这些小物件,但我却从没过你执着于这些,又觉得那些木簪子太素了”,顿了顿,眸子看向我的眼,“于是便自作主张买了,也不知你喜不喜欢”
我重重的吸了一口气,眉头轻轻的颦了起来,轻声道,“喜欢”
若说不喜欢一定是假的,说不感动也是假的。多少次,我也想像个少女一般,像芊芊那晚一样,拿起簪子挽在发间,问他好看不好看。
因我做不来,所以我曾经无比嫉妒芊芊。
但我还是十分不解,“其实你大可不必把簪子拿出来的”,我的声音哑了哑,“我明明说了那么过分的话,明明也说了我们不会有可能”,可是他这些日子以来他仍旧对我这么好,这么悉心。
仿佛我从未令他伤心过,仿佛那夜被我拒绝以后面色惨白的人不是他。我曾在心中无比担心我们之间的关心会为此而变得疏离,变得不自然,可他却并不曾给我半点这样的感觉。
他却笑了,笑的眼角眉梢都是暖意,手指轻轻将我颊边的碎发别在耳后,“我喜欢你是我的事,跟你接不接受没有关系,你看你不是也拒绝过慕白很多次,他不是也没放弃吗,再不济,我也不能够输给他,你说对也不对?”
我撇了撇嘴角,终于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这个人总是这样,说什么都能说出令人无法反驳的道理来,即便是这样动听的情话,听的人简直连心都要化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