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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探琮珠魂不守舍(1/2)

若是一个人潜意识里对某个名字很熟悉,那应该是因为在哪里曾经听到或者见到过。

方琮珠皱了皱眉,努力去想这些日子里,自己可否认识一个叫菀言的人。

她眼前忽然闪过一道亮光。

是了,她知道了这小姑娘是谁。

她就是书里的女主,那位复旦大学唐教授的女儿唐菀言。

在这场爱情角力里,方琮珠被林思虞视为宅斗高人手段老辣,用尽千方百计破坏他和唐菀言的美好爱情。经过一段时间的牵扯之后,作者笔下的痴情男女会在旧金山相逢,两个人最终得成眷属。

而那个可怜的佛系女配方琮珠,她唯一做错的事情只是用药迷了林思虞,那个晚上的缠绵以后得了个孩子,其余的事情她真的一件都没做,不知道为何林思虞会这样看待她。

若方琮珠真是一个刁蛮老辣之人,早就没唐菀言什么事情了——她生得这样美,又如此聪明,何愁笼络不住林思虞的心?

方琮珠朝唐菀言看了过去,见这小姑娘一张略圆润的脸,似乎还未褪去婴儿肥,可她的嘴唇薄薄,眼神伶俐,应该是个有心计的人。

说不定这个姓唐的小姑娘,就是一个白莲花女主呢。

方琮珠又看了一眼唐菀言,想记住她的脸。虽然她现在对林思虞毫无想法,可她还得防备着林思虞的爱慕者在暗地里放冷箭。

“美欣!”唐菀言挽起前边那个年轻姑娘的手,两个人亲亲热热的朝前走,就如寻常的年轻姑娘那样,他们两人的脑袋不时凑到一处,好像在窃窃私语,不知道说了什么,忽然间两人爆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或许这就是念书时期的纯真吧,方琮珠看着前边走的那两个人,没有丝毫芥蒂,似乎已经忘记了其中有一个是林思虞的爱慕者。

校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见着两个年轻姑娘从学校里边走出来,一个中年男人从司机的位置上下来,向其中一个行礼。

唐菀言挥了挥手:“美欣,明天上午复旦见!”

那个被叫做美欣的年轻姑娘转过头,回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好的,明天见!”

中年男人替她拉开汽车后座的车门,年轻姑娘抱着书包坐了上去,一张脸贴在玻璃上,对着校门边站着的唐菀言拼命笑,一只手伸出来晃了晃:“菀言,再见啦!”

方琮珠愣了愣,这个叫美欣的年轻姑娘她见过,她长得太有识别度了。

那厚厚的嘴唇,让她想起了那天在方氏织造里遇到的姐妹花。

两人都是这种同款嘴唇,她记得很清楚。

没想到这世界竟然这般小,才来到这个年代十来日,便遇到了一个陌生人两次。

方氏兄妹回到别墅不久,外边的铃声响了,孟敬儒前来拜访。

今日的孟敬儒,穿着一件白衬衣,下边一条白色西裤,配一件乳白色起淡黄色暗格马甲,打了一个领结,他的臂弯里搭着一件白色西装外套,看上去是因着有些热,将外边那件给脱了下来。

这一身白有些过于显眼,方琮珠不免多打量了一番,她觉得这身行头本应该是餐厅服务生的工作装,但孟敬儒穿上去挺潇洒,并不觉得土气。

同一件衣裳穿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自然不同。

孟敬儒气质相当好,个子高身板挺得笔直,穿着这套衣裳,正符合那四个字的描写:玉树临风。

见方琮珠打量了他好几眼,孟敬儒忽然有些胆怯。

这衣裳是蕙锦香新出的男式西装,昨日去了店里给方琮珠拿衣裳的时候,这一批西装刚刚好才出来,掌柜的和他开玩笑,只说大少爷穿了这套衣裳绝对好看,他一时兴起,让店员取了一套适合他的尺码试了试。

走出更衣间,大家的眼睛都直了,只说这衣裳大少爷穿着可真是帅:“上海应该没有谁比大少爷更适合穿这套西服。”

“可不是吗?大少爷穿着这衣裳走出去,保准街上那些年轻姑娘都会看呆了一双眼睛!”

被自己的店员狠狠的夸奖了,孟敬儒不免得意,决定今日穿了这套西装来江湾别墅给方琮珠送东西过来。

可是,现在触着方琮珠的目光,孟敬儒有些心虚,背上微微冒汗。

他不由得有些懊悔,自己真是傻,蕙锦香的掌柜和店员,都是拿自家工钱的,哪里会说自己半个不是?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有求与我也,这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书真是白读了。

“琮亭老弟,”孟敬儒决计避开方琮珠的目光:“上次定做的旗袍,方大小姐一直没有去取,今日我得空给她送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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