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欢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算了,躺好。”
沈非墨坐在床边,将女生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处,吹风机的热风略过发线,很暖和,很舒服。
她下意识环住了他的腰,深深地埋入其间,像是小朋友睡前要抱着娃娃,又像是小袋鼠回到妈妈的口袋,或者说,婴儿最初在母体的时候,便是这样一种姿态,很有安全感。
但这样反而不太方便沈非墨吹头发,他动了动,“过会儿再抱。”
这句话说出去,却没有反应。
睡着了。
他无奈,只得先将她的头发吹干,再放到床上,盖好被子。她却真的把他当做娃娃,不愿松手,他只得先让她抱着一个枕头,这才哼哼卿卿地变乖。
沈非墨看着她,然后沉了沉眼眸。
程欢的猜测到底是对还是错?
只有他清楚。
她并没有在胡思乱想,她所猜的基本上都是对的。
绳索,刀子,手铐,一系列控制精神疾病的药....
那些东西确实是拿来控制谁的,却不是沈非墨自己,而是沈非若。
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处在精神状态很不稳定的情况之下,时好时坏。好的时候,甚至能和沈非墨静静地说会话儿,坐在卧室里弹一会儿钢琴,还认得叶瑜吴妈到底是谁。
坏的时候,她就是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她大喊大叫,又哭又笑,六亲不认,会暴怒地摔掉房间里的一切东西,她将周围的人全都那些害过她的坏人。
哪怕是沈非墨,她亦会对着他咬啃撕打。
而那些镇定剂、工具,还要药物,都是在她发疯的时候,强制性稳定她病情的手段。
这不是沈非墨想要的,他从来都不想看到自己的亲妹妹被医生们压在床上,被当做一个疯子对待。
沈非若痛苦地扯着嗓子尖叫,挣扎,整栋别墅都沉浸在惊悚的惊涛骇浪之中,他们不忍看到这种场景,光是听到那种凄厉的声音,便觉得心里难受得仿佛缺了一大块。
那是曾经漂亮骄傲,无忧无虑的小公主,沈非若。
而沈非墨就站在那里,静默地看着一切,似乎笼罩了一层很孤寂的阴云。
“沈先生...您要不然还是出去吧。”
主治医师是国内最顶级的精神科头把交椅,他之所以这样劝,完全是站在病人家属的角度考虑,毕竟,其实这挺残忍的。
“不了,你们继续。”沈非墨的口吻淡薄而孤寂,语气平静,眸子底下却仿佛镀上一层化不开的雾气。
叶瑜以为,那是他在十八岁以后,为数不多流露出来的悲伤情绪,绝望到了谷底,好似一个人,孤独地置身于无穷无尽的黑暗之中。
于是,医生们也只能继续,除了将药物注射入沈非若的体内,让她稳定下来,他们没有别的办法。
渐渐的,女生的哭喊挣扎尖叫归于平静。
她头发凌乱地埋在被褥之中,泪痕交错,身体颤抖,她如扭曲的小兽喘着气,精力却在药物的作用下一点一点耗尽,只剩一双快要裂开的眼眶,红得出血。
“非若。”沈非墨的眸子酸涩,他的声音沙哑,在她身边缓缓坐下,单手抹去她的眼泪,“我是哥哥。”
我是哥哥啊。
他们流着同样的血,是双胞胎,他是她的哥哥,一直一直,会保护她的。
沈非墨,沈非若,一个人痛的话,另外一个人也会痛。
“哥哥....”她好似被拉回来了一丝清醒的魂魄,喃喃地重复着,“哥哥....”
沈非若忽然拉住了他的手,“哥,哥你杀了我好不好,算我求你了,你杀了我....”
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要更痛苦了。
“非若,你听话。”
沈非若的眼神晃了一下,他是哥哥,他不帮她,对吗?
然后,她勾起唇角,笑了起来。
“听话....听话.......”
笑声越来越大。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起身,扑向了他,血液顺着齿间蔓延开来——沈非若对着他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下去。
他皱眉,任由她咬着,没有说任何一个字。
许久,她松口,绵延着浓烈的血腥,她哭着问他,“哥...疼吗?”
而沈非墨摸了摸她的头发,“傻子,我不会疼的。”
“对不起.....”
没有什么对不对得起,她是他的妹妹,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子,不管她还认不认得他,他都会照顾她一辈子。
哪怕是一厢情愿。
沈非墨聘请了国内外的顶级团队来治疗沈非若的病情,她的病情依然时好时坏,留下的创伤太大,要根治的可能性为百分之零,可他依然尽力将她拉上岸。
一切似乎都在好转,沈非若正常的时间越来越久,有时候还会和别墅里的人说说笑笑,甚至还帮着吴妈在厨房做饭,每次看到这种情景,大家都会想,以后也会越来越好的,对不对?
这样的日子大概断断续续了有三年之久,以沈非若从四楼跳下去告终。
她到底还是选择了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算得上是解脱,从头到尾,她其实从来就没有好转过。
那大概是沈非墨这辈子犯过最大的错,就是被这种浮于表面的宁静所蒙蔽。
而沈非若自杀的那天,也是他第一次在别墅里开枪杀人,照顾沈非若的护工死在了他的枪下,沈家第一次见血。
从那以后,他便走向更加极端的人格,连带着沈非若的那一份。
在没有抓住程欢以前,沈非墨将那种手段都用在扩大沈氏之上,弱肉强食,他肆意瓜分掉商界那些大大小小的企业,没有理由,或者说,弱就是理由。
甚至是安安稳稳的小公司,沈非墨都会将人家的心血亲手毁灭。
人人都说,他没有必要做到那个份上,至少给他们留一条活路,他们有儿有女有家庭,多少人指着那份工作生活?
而沈氏顶层,沈非墨脚下踩着的天台,便是整个A市最高、最耀眼的存在。
海市蜃楼,烟雾缭绕,足够俯瞰所有的一切,就像上帝俯瞰渺小到微不足道的人间一样。他就是有资格主宰别人的一辈子,因为他是这里的上帝,决定了所有的游戏规则。
他说,那些本就没有意义的存在,那不如让他彻底变得没有意义好了。
毁灭掉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这就是沈非墨给出的理由。
而这一年,商界算得上安稳太平,能够大松一口气。无非就是因为沈先生懒得再玩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东西——程欢。
程时晚的女儿是不是?
沈非墨第一次见到那个女生的时候,靖远一中刚刚放学。
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根本就不显眼,不过就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女高中生,穿着校服,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出来。
端正又乖巧的五官,在班里算得上清秀,却也很普通。白白的皮肤,圆圆的眼睛,小小的唇。马尾辫,齐刘海。
沈非墨坐在商务车里,修长的手指,正慵懒地,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方向盘。
他缓缓摇下车窗,戴着一副很大的黑色墨镜,遮盖住一张令人生羡的脸,视线里皆是那个女生的背影,连走个路都能看出来,这幅模样,肯定是乖乖回家的主儿。
程欢甚至都不会和同学们放学走几条小巷子,去买东西吃,更不会去凑谁和谁好像在谈恋爱的热闹。
外婆做好晚饭等着她,作业也有很多没写,她肯定是要早点回去的。
沈非墨浅浅勾起唇角,忽然生起了一种要命的罪恶感——他改变主意了。
程时晚是很有名的大美人,他以为,至少他女儿应该也有风情万种的潜质,被被丢进养鸡会所兴许都能扭着腰,自学成才揽生意,毕竟骨子里就带着她母亲的SAO货基因。
可那样就没有意思了。
沈非墨没有想到,程欢看着青涩又内敛,咬一口,应该会很酸,也很刺激。
他很想把她弄脏,想让她在单纯美好的世界里变得格格不入,想让她变成一个异类。
程欢第一次见到他,她以为是巷子口的偶然,偶然撞见沈非墨掐着一只刚满月的小猫,却不知道她很早很早就被猎人列入了捕杀计划。
叶瑜其实都做好沈非墨玩她几次就弄死的打算,他等着替那个可怜的女生收尸。
但出人意料的却是,他似乎一直都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他倒是还给程时晚养了起来。
有时候,沈非墨到底在想什么,很难猜。
叶瑜想问一问,但这个男人又给不出什么正经的回答,他听完几次便也不想再听了。
直到有一次,他偶然撞见沈非墨窝在沙发里,姿态慵懒,怀里还搂着一个女生——他在教程欢打游戏。
还真是好的不学,尽让人好好的学生往坏处跑,偏偏程欢还一幅“沈非墨好厉害”的表情。
误人子弟。
诶,等等,好像又是哪里不太对?叶瑜想不通,索性也没有多想。
然后,又是一次,沈非墨这次没有打游戏,而是正在书房里办公,落地大屏连接着太平洋那一端的会议,而他左手撑着侧额,漫不经心地转着座椅——他确实是在认真听。
手腕处的PATEKPHILIPPE造价七百万,泛着银白色的华光。
饶是看上去几分惬意慵懒,但注意力都放在了会议上。
沈非墨并未发现在门口悄悄站着的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