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原本还吵吵闹闹的孩子瞬间就安静闭嘴,听话得不行。
陆娆觉得很想笑。
沈非墨交代完这里以后是他的地盘,便开车走了,保时捷碾过一地灰尘,扬长而去。
陆娆和他的碰面基本上都是以此结尾,准确的说,他们碰面的次数不多,也从来没有过什么很明确的目的。
大概所有的缘分,都从他们一起被关在那个地下室开始,是彼此的生命里不可抹去的痕迹,又是不需要怎么交流的存在。
这样倒也挺好的,至少有沈少罩着,她衣食无忧了。
偶尔,那个男人也会在兰坊里堕落一下,陆娆就亲眼看见好几个身材劲爆的脱衣舞娘坐在他的腿上,而沈非墨往她们那呼之欲出的鸿沟之间弹着烟灰,他勾起唇角,笑容浅浅,即便在最糜乱的地方,也依然保持着一贯的优雅矜贵,他就像一只深夜里出没的鬼魅,漂亮到了极致,而眸子底下却缭绕着捉摸不透的光,反正,分不清谁和谁更脏。
如果说将近凌晨,沈非墨来兰坊,陆娆半分不会觉得惊奇。
可这一次,她却没有想到,今天来找她的,竟然是程欢,一个年纪很小的女生,她一直以为,她是被沈非墨抓过来玩的小猎物。
但小猎物的好奇心很重,很想知道关于猎人的事情,不知是出于知己知彼,以后方便逃跑这一原因呢...还是想抓住他的把柄,又或者,她只是单纯地想听。
于是,除了那些她不知道的,其余的事情,陆娆选择性告诉了程欢一点,跳过沈非墨杀人,而沈砚替他顶罪,当然也跳过了很多很多,他所做的血腥之事。
陆娆觉得自己可真是太善解人意了,这小姑娘八成是无法接受的吧?
程欢听完以后,好像陷入了很大的震撼之中,死死咬着唇,直到唇色失尽,脸色发白,也都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原来沈非墨身上的伤都是这样来的,他不告诉她。她也终于明白了,难怪,叶瑜说,谁都可以出事,只有他不可以。
程欢觉得很难过,早知道,她就不要过来问这些的,太沉重了。
陆娆看了一眼时间,“你在这间酒吧里已经待了快一个多小时了,现在是凌晨一点,再不回去应该会被沈非墨弄死吧。”
程欢已经不怕这种话了,她依然沉浸在那些事情之中,面容哀伤,仿佛走进了一个分外悲催的世界。
陆娆无奈叹气,“兰坊不带小朋友玩,走吧,妹妹,我送你回沈宅。”
这次她听见了,于是很机械木讷地点了点头。
这条街是个小型不夜城,不存在安静这两个字,玩到天亮才是常态,整个城市陷入沉睡,而这里依然是狂欢的乐园。
陆娆带程欢出来的时候,倒是真的觉得有些冷了,再热闹也暖不了。掀开灯红酒绿的外皮,本质都是孤独的,所以才需要宣泄。
车开到了四分之三,缓缓停下,陆娆转过头,对着副驾驶上的女生说,“前面就是沈非墨的别墅,我就送你到这里,懒得让他知道我和你在一起,我可不想和他过不去。”
程欢对着她很有礼貌地道了谢,然后下车,临走之际,她仿佛看见一双很清澈的眼睛——陆娆的眼妆有些花了,渐渐显露出本来的模样。
是程欢见过最好看的。
一瞬间,她的手并未离开车门把手,只是站在原地,晃神,直到车的引擎声提醒她,该走了。
程欢出来的时候,别墅里的人基本都休息了,上上下下都是漆黑一片的,而她现在走了几步,却渐渐停下了脚步。
有哪里不太对劲。
因为此时此刻,她看见的场景,是灯火通明的,还开了更多的照明设备,地灯,街灯,几乎照亮了半边天幕,斑斑驳驳落在她孤寂的身上,将影子拉得狭长。
所以,她在深更半夜偷偷跑了出去,被发现了。
程欢好像也没有什么心情的起伏,她甚至都没有觉得害怕,只是继续往前走着,脚步沉重,仿佛丢了灵魂。
然后,她再次停下——因为她看见了沈非墨。
白色的衬衣在冗长沉闷的黑夜里,很显眼,风拂过他的头发,顺着一个方向倾斜,露出胜过毓秀河山的眉骨。
他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微扬起下巴,没有说任何一个字。而右手轻轻摩挲着的,是一把沉甸甸的枪。
他好像从来都懒得将一句句子重复两遍。
比如,不许她到处乱跑,好好在卧室里休息。
沈非墨低头,菲薄的唇抿出一个姣好的弧度,然后他笑,笑得很清冷,就如同那边沿散发着银白色寒光的枪一样。
很好,这一次,她又没有听他的话。
风也将程欢的头发吹得有些散乱,这个时候,别墅里慌里慌张地跑出几个人,看见眼前的场景,差点两眼一步,凉气一抽,当即倒地,索性昏个不省人事。
程小姐在大半夜跑了,沈少回来,发现卧室里空空荡荡。
于是,一场在劫难逃的暴风雨,随着他渐沉的脸色,压抑着等待爆发。
又要完了,他给过她一次机会,绝对不会有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