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天顺十年,洛阳,一岁之末,最寒之时,似有雪将至。
天色连着几日都是一片晦暗,寒风在长街广陌之上肆虐刮驰,无缝不入,瑟瑟侵骨。虽然晨集之时早过了,洛阳东市仍是人嘶马啸沸沸扬扬,各地行商裹着裘袍到这最繁盛的市集打马贩货,街旁店铺中的坐贾却大多有几分愁容,一个个拥着金手炉,瞪着比铜钱还大的眼珠盯着门外往来行人,面色寡淡眼色挑剔,对街上瑟缩着蜡黄脸面顶着寒风堪堪走过的布衣百姓不屑一顾。
东市之后,有一条稍显冷清的窄街,街末立着一栋酒楼,只开了一小侧门,挂着厚重的毡毯以挡寒风。
“或急或缓,体息可察,为何?”
“风之行。”
“或急或缓,双目可观,为何?”
“人之行。”
“或急或缓,心可察目却不可观,而永不止永不尽,为何?”
“从商之利,为官之权,利益交易,名位更替,往来无常,行无尽时。”
没有外面的凛凛寒意,一楼的氛围十分火热,大多是年轻的书生文士,此时正聚精会神地望着东南角的一方酒案,听着某人一面饮酒,一面漫不经心地答着西北角台上提问者的问题,最后一句话音落下,一楼大堂里的人大多是意味不明的沉默,同时又乍起稀稀拉拉的拊掌叫好声。
青云酒楼在洛阳城中并不起眼,却很出名,因为每月初一十五都会有富人在这里开一角台,请学识渊博的老先生出题与书生举子作答,所答最优者,可获得百两“入仕金”,所谓入仕金,顾名思义,就是一笔可以给贫寒举子当赶考盘缠打点门路走上仕途的银钱,百两之多,令人咂舌,引得全洛阳的书生举子对这青云酒楼趋之若鹜,科考考期将近,这酒楼里就更是热闹。
今日提问者有些特别,不是平常的老先生,而是洛阳第二大富户洪家的大公子,天下第一镖局河洛镖局的少东家洪洛天。
身着锦衣裘袍的他坐在台上,五官英挺的脸始终是冷漠的,似乎十分看不上这一堂文气的布衣书生,所提的问题也是对着案上的纸条读出来的,读完最后一个,洪洛天傲慢的目光投向回答者,与他遥遥相视。
那人竟坦然对之,良久,镇静地与他对视对峙。
洪洛天突然莫感觉到了一种威胁,莫名反感起来,将手边那袋沉重的银锭随手向那人掷去,咚地一声巨响,准确地落到他面前。
“你的了。”
人的直觉多么可怕?
二十三年前,洪洛天第一次见顾清玄,就极为讨厌这个人,结果二十三年过去了,他还是极为讨厌这个人。
那时,四周的同窗都被洪洛天此举吓到了,也觉得他有些侮辱人的意思,而顾清玄转眸瞥了下钱袋,瞬时眉开眼笑,起身对角台的方向附礼致意:“多谢。”
然后他费力地掂了掂钱袋,对几桌开外的酒楼掌柜朗声道:“我有银子了,请掌柜把狼裘还我,还有,给我们上那最后一坛女儿红。”
掌柜难免有些痴愣。同窗也感到意外,纷纷劝他珍惜这入仕金,不要肆意挥霍,毕竟他不久将要到长安赶考,这些银子至关重要,看起来个个通情明理体贴细微。
他坐下来,仰靠在凭几中,身着单薄的布衣,已至微醺,正在兴头,姿态放肆起来,于一众坐立端正的书生之间,倒显出几分独有的潇洒。
这些同窗在平常比他放浪形骸的比比皆是,莫说不拘仪态,手头稍微有些银子的狎妓养娈都不在少数,只是每每到了这青云酒楼一个个地就装得正经文雅气派十足,好像已然考取功名平步青云了似的,他就当他们在为当官入仕提前做操练了。
顾清玄没有理会他们,继续催促掌柜将狼裘还他。
毕竟狐裘貂裘看多了,这狼裘还是少见,掌柜有些不舍,拒绝道:“诶,酒直管上,可这裘袍已被贵友用来抵你们之前的酒钱了,缘何得还你?你还是省省银子,留着到长安赶考去吧。”掌柜说罢还披上狼裘,在众人面前打了几个圈,以示炫耀。
顾清玄仰头灌下一碗酒,余光扫了下之前不经他同意就拿他的大氅抵酒钱的同窗,神色无异,又转头看了掌柜一眼,“这可是狼裘,俗人怎可能配上?掌柜,你还是披你的貂皮吧,狼皮就罢了,远观则可!”
掌柜不服气道:“同样是兽皮,为人御寒而已,有什么差别?怎么就配不上了?”
他道:“狼者,孤也,绝也,狠也,非勇者不可降,非智者不能驭,世人敢屠谄媚之狐缩首之貂,又有几人敢与野狼相搏?更何况食其肉衣其皮乎?”
“那你倒是说说什么人能配这狼裘?”
他答:“智者,勇者,降狼者。”
“何人?”
手一扬,烈酒入喉,他仰天而笑:“世间,唯有顾某人。”
书生们围桌哄笑,他依旧放浪形骸,饮酒作乐,轻狂年少,放纵不羁,更无惧他人嘲讽的目光。
“顾某人……是谁?”
潇洒不过片刻,后面有一个声音传来,打断了哄笑声,语气中的讥刺之意让他的恣意自傲陡然变得尴尬起来。
循声望去,顾清玄再次与洪洛天四目相对,不知他是何时走过来的,突出一语,让这一方酒案都安静下来。
顾清玄神色自若,拂摆起身,对他道:“在下就是。”
“那你就是自诩智者,勇者,降狼者咯?是不是有些狂妄自大了?”洪洛天故意嘲弄,浓眉轻挑,显出骄焰逼人之势。
他看着洪洛天,顿了一下,咽回反击的话语,只浅笑道:“人各有志,所见相异,不求认同。”
洪洛天没有就此作罢,反而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这时又流露出几分豪爽之气,随手拿了个碗给自己倒酒,问他:“那我倒想知道你这狂妄之徒的大志何在,说说吧。若教本公子心服,我就叫掌柜将狼裘还你,不然,纵使你出百两黄金,也赎不回……”
顾清玄看看早已恭恭敬敬伺候在洪洛天身侧的掌柜,又看向洪洛天,仍不露怒色,坐下来,继续给自己倒酒喝。
“在下不过一庸碌书生,世间俗人,不敢称大志,略有抱负,为名为利而已。”他道。
“为何名?”
“一品相位柄国济世之名。”
“如何得之?”
“考取功名,进阶人臣,纵横权谋,调和鼎鼐,燮理阴阳,步步谋升。”
“为何利?”
“己之利,君之利,民之利。”
“如何得之?”
“得权位便得己之利……”说到这,他的话语不再流畅。
“怎么不说了?君之利呢?”
他咽了一口酒,长眉微蹙,似有厌倦,再次靠倒在凭几上,显出随性模样,也不再遣词邹文:“要想成就君之利,须先成民之利。”
“为什么?”听到这里,洪洛天以为他也会来一通所谓的慷慨之言。
未曾想他直言道:“因为,为人君者,最在乎的就是天下是否安定,只有天下安定各方安稳,权力才能天长地久代代相传,而天下是否安定就取决于百姓是否安生……”
洪洛天微怔,垂眸倒酒,另一手无声扬起,用不可违逆的气势示意旁人散去,让他们单独说话:“如何让百姓安生?”
“把他们喂饱。”他脱口道,“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百姓只要吃得饱,就会听话,各自安生不会生事,不会给君王增加麻烦,如果再塑造出一个‘太平盛世’的表象,他们还会对君王歌功颂德拥护如神,才不会想什么造反谋逆,君主自然能坐稳江山,安享太平。”
“那依你之见,就大齐时局而言,该怎么达成君之利民之利呢?”洪洛天嘴角挂着意味不明的笑。
“大齐已历两百年兴衰迭变,十三代帝王,至今已显颓势,当今天子迷信长生之术,荒淫废朝,虽有长公主坐镇朝局,然国之积病实难整治,眼下官场贪腐成风,民生凋敝,更甚者,官欺民商,刻意打压商贾,除非官商勾结,否则商无商路,敝见,若想国强民安,于朝得廓清政治,开创新风,这是人人皆知的事理,而于民,不但要扶农,更需治商……古来有序,士农工商,但其实从商者并不应是下等人……”
说着,他用余光觑了下洪洛天的面色,以为自己的话语已将他激怒,而洪洛天没有发怒。只是变得更加莫测难明。
洪洛天在他停顿时问:“为什么?”
他苦笑答道:“因为,对于皇族而言,其他人都是下等人,而于民间来论,只有没权没钱的人才是下等人,经商者若如洛阳沈氏,或……洛阳洪氏,当然自占高地不在人下。”
“那也不一定……”
洪洛天忽然起身,目光一直落在顾清玄身上,面色恢复成漠然傲慢,招手又叫回掌柜,却不是让掌柜把狼裘还给他,只道:“给他上女儿红。”
掌柜捧着那张狼裘,问:“那这……”
洪洛天道:“不还他……”
“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