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隋军精锐对战突厥骑兵,在人数不对等的情况下,也不敢这么冒险,会很容易被全歼。
而且看尸体数量,几乎达到以一敌三的比例,堪比大隋的皇宫禁军,最为精锐的骁果卫!
“赵兄弟,我还要回去复命,保重,后会有期。”
光凭敢和突厥正面交锋这一件事,他尉迟敬德第一个佩服,想着要放走这一支起义军。
更别说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毅然站出来,用血杀出一条生路,换取上千百姓的生命。
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后会有期。”
感受出其中的敬佩,以及结交之意,赵志重重抱拳。
“将军,救命之恩无以回报,愿做牛做马报答。”
百姓们走过来,齐齐跪在赵志眼前,动作不一,参差不齐。
却有着共同的行为,朝赵志使劲磕头,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那种想报恩,但实在想不出办法的急切心情。
“别让家人担心,都在等着你们回去。”
赵志扶起一名老者,当面劝说起来。
百姓十分意动,可又很想报恩赵志,因此都不愿离开。
“大伙快起来,抵御突厥,是我辈军人的使命之一。”
抵御突厥,是我辈军人的使命之一!
眼睛朦胧,百姓们仰望着那一道宏伟的身影,流下了一道道眼泪。
军人的使命…
想到什么,尉迟恭眼神黯然,站在那里,思考着一些事。
看到这一幕,没能保护好百姓,上千隋军只感脸火辣辣的,都不大敢去面对百姓。
最后,都沉浸在这一句话中,回响在这些热血男儿的脑海里。
“带百姓回马邑郡。”
尉迟恭转过头,对手下千余骑兵吩咐道。
“领命。”
目送尉迟恭带百姓到马邑郡,赵志和红甲将士离开了此地…
经过清点,共阵亡一百四十六名红甲骑兵,击杀突厥骑兵四百四十五人,间接反应出一将功成万骨枯。
战争,十分残酷!
只是做大事者必须做到坚决,绝不能有半点迟疑和儿戏。
否则,等待自己的就会是,死亡的代价!
这就是金戈铁马,令男儿热血沸腾,却处处充满危险的苍茫古代。
再者,为此优柔寡断的话,谈什么争霸天下,谈什么建立帝国!
接下来,该是打下一座城池,然后宣布起义,壮大自己的声势。
比起雁门等易守难攻的郡城,马邑郡地处长城之内,城池坚固,很合适作为起义地点。
现在,需要了解清楚马邑郡的守军有多少,那时,才好决定造反的时机…
只是,赵志目前还不知道的是,驻守马邑郡的隋军足足有一万,都是边地的精锐之师!
而赵志,剩下的两千多龙气点全部换成轻甲步兵,那也才两千一百人。
差距太大,怎么攻下马邑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