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换两百轻甲骑兵和一套戟法,并将我的装备变换出来。”
赵志没有失去应有的冷静,依然保持清晰的思维,在脑海中默念着。
目前出现的突厥骑兵大概约有四五百,犯不着用那么多士兵,他不想在大张旗鼓的情况下,引来大批突厥骑兵的来袭。
规模越大的交战,相应的,产生的动静越大,那时候会吸引来上千成万的突厥骑兵。
这一点,在骑兵交战中最为明显。
还有一点就是,赵志想让突厥人重新认识一下昔日的,汉家兵威!
日后,必让虽远必诛的宣言再次远扬,也要让草原牧游胡族感受到骨子里的极端恐惧!
“叮,兑换成功。”
“轻甲骑兵百龙气点,戟法一百龙气点。”
“两百骑兵的轻甲战衣要披上哪一种颜色?”
“鲜红。”
选择这一个颜色,象征着,欲要恢复昔日汉家王朝不可冒犯的国家天威!
这是鲜红颜色代表的意义所在,同样,也是重建强国雄风的重要条件之一。
“拜见主公。”
双手抱拳间,鲜红的衣甲碰撞声悄然荡开,无形的气势不由使人心生敬畏。
那一张张不同的脸孔上,却相同一致带着对世间的漠视,俯视着整个华夏天下。
随着腰间弯刀抽出,阳光照耀之下,寒光骤然闪现。
无形的杀伐气息流溢出来,开始弥漫在附近,犹如威震四方,只能久久臣服在兵威中。
一举一动中,当真是百战之精锐!
“杀!”
没有多余的语言,赵志扬起方天画戟,驾起那匹踏云天马,当先朝突厥人冲杀过去。
“杀!”
以赵志为中心,两百轻甲骑兵相互拉开一段距离,呈扇形展开,摆开攻击阵势。
整个冲锋方向错落有致,显得很有规律,可以做到随时支援,做到相互配合杀敌。
“南朝起义军还有这样的精锐?”
一名突厥人看到这一副和正规军无差别的装扮,可又不像是隋军常见的青甲装备,不大确定的说道。
在如今的大隋里,有人造反几乎是常事,突厥人见得多了,不想知道都难。
“是义军!”
众百姓大松一口气,顿时,面露欣喜。
虽说有部分义军打着名号去祸害乡里,但能前来救他们,并主动和突厥人厮杀,足以说明是一支真正的正义之师。
可十分明显,已方比突厥人起来说,人数上不占优势。
他们很清楚,这些突厥骑兵的厉害之处,时不时越过长城,朝廷大军都拿他们没办法。
想到义军会因此被杀尽,百姓们不由担心起来,得救带来的喜悦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快走,义军。”
“不用管我们,留着日后多杀突厥狗。”
“现在走还来得及,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