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让你担心了。”
喻凌被他的话瞬间安抚了。
“凌儿,夕夕的血液样本被调换了。”
潘逸君之所以敢如此断定,因喻凌说过,她们都是BO型,她们不是姐妹,却似亲姐妹,“血型不对。”
换血样?她的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的样子,除了他,实在想不到还有谁需要夕夕的血样。很好!她的眼中闪过一抹狠厉,“你替我回去看看,我去找一个人。”
“好的,你自己注意安全。”潘逸洵很清楚,夕夕是她的逆鳞,谁也别想动,触之即死,哪怕粉身碎骨,她也会拉着对方陪葬。
她是他的女人,她便是他的逆鳞,他倒想看看,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能否承担得起他们潘氏集团的怒火。
喻凌收拾好东西,在领导桌上留了一张请假条,踩着高跟鞋前往地下停车场……
百里诺夕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一时大意已经把大伙儿搞得人仰马翻。
她在床上发了半个小时的萌呆,便准备出去走走。她自己的身体,如何会不清楚?可是,她出门以后才发现自己居然连包都没有带上。
果断衰神附体啊。没有钥匙,没有手机,没有钱,一无所有……
她懊恼地一拳锤打在门框上,气呼呼地跑下楼梯。
出了小区的大门,她便漫无目的地在马路上踩蚂蚁,不知不觉间,竟走了一个多小时。
“咦……”
一声轻咦,陌生的女声。
一个贵妇模样的女人冲她跑来,不由分说地拦住她的去路,“你是百里诺夕!”
百里诺夕缓缓向后退了两步,拉开了与这位贵妇的距离,淡淡地扫了她一眼,穿着光鲜亮丽,手提包是名牌,有点家底。
这凭空冒出来的究竟是哪路神仙啊?她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偏偏对方能喊出自己的名字,当真稀奇。
不过,有了昨天的教训,她意识到,羲城很小,到哪里都有可能撞见故人,也不着急妄下结论。
贵妇抬头仔细打量着百里诺夕,很一般的女孩子嘛,身材一般,模样也一般。
“请问,您是哪位?”
贵妇傲慢地抬了抬下巴,鼻孔朝天,不屑地看着她,“你还不配知道。”
百里诺夕虽未成年,却长得很好,身段高挑,低头便看见她高扬的鼻腔里,鼻毛在迎风飘扬,忍不住嗤笑出声。合着这位疯女人就是来验明正身的啊,她一天到晚得是多闲,才能大白天地满街乱跑,来做这么无聊的事情。
“是,那麻烦您老人家让一下,我还有事呢。”
“你说谁老呢?”
“谁应说谁啊。”
“你个小丫头,年纪不大,牙尖嘴利的,一看就没有教养。”
“您年纪不小,仗着那么几十岁的年龄差,泼妇骂街一般地欺负我一个学生,果真富人好教养。”
“那我就让你好好见识一下富人的教养!”
话音刚落,贵妇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扬起右手,冲百里诺夕招呼而去。
啪啪!
清脆响亮的耳光声,围观群众顿时目瞪口呆,挨打的并不是那小女生,而是这位中年贵妇。
贵妇的两侧脸颊通红,瞬间肿胀起来。
她被两耳光抽得眼冒金星,根本没有看清楚是谁动的手,不过,根据位置可以判断是百里诺夕无疑,“贱人……”
话音未落,她只感觉膝盖一阵生疼,“啊!”
不远处,一个戴着鸭舌帽,脸上挂着墨镜的男人,靠在一辆闷骚红色的车子上,玩弄着手中的小玩意儿。
嗯?何奇然!他怎么在这里?
“你居然敢打我!”
女人自从丈夫有了地位,就如日中天,何曾再受过此等“优待”,多少年了,她都快要忘了疼痛的感觉。
作者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