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我摸出手机拨号。
接通了,我问高晓博:“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你昨晚问我有没有M10放大镜,你不记得了?”
“谁还记得啊,当时都喝高了,哪儿清楚自己说了什么。”没想到他还特地来找我说这事,但是这不就一个电话的事麽还特地来古董铺找我,也太有诚心了吧?
“我现在还没下班,你过来,还是你直接去我那里。”他问。
我想了想,公安局我还没去过,普通公民能随意出入?
随后我才说:“我还是去小区找你吧。”
“行,我整理资料,你到了给我电话。”
当晚我拿着六角琉璃灯到高晓博楼下等,给他打电话之后半个小时才见他人。
“让你等久了,上去吧。”
“工作很多?”
“还行,就是女尸到现在还没人来领,肇事逃逸的司机也没找到。”
“肇事逃逸?什么时候的事?”
“前两天,你没看新闻还是怎么的。”
“最近两天忙些事情,所以没怎么留意。”
高晓博说:“上去再跟你细说。”
进屋后高晓博放好工作包,从冰箱里拿出两罐饮料,递给我一罐,他边喝边说:“这话我也就对你说,没和局里办案的同事说。这件事很蹊跷,当晚十点多我接到电话让我去现场,我赶到的时候也不用到二十分钟,看到尸体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因为尸体的特征,女尸背部朝上,四肢扭曲变形,并且已经有尸斑出现。如果是当场死亡的话,短短时间内是不会绝对不会有尸斑,后来我在现场做检查,发现尸体上伤痕很多,有些新鲜的,有些却是旧伤,并且尸体流出来的血液不是鲜血,而是粘稠的黑血,所以我怀疑这不是一件简单的肇事逃逸案。”
“你的意思是,被撞之前她已经不是活的。那事情就不能用一般的肇事逃逸案件去追查。”我说。
高晓博点头,继续道:“现场做笔录之后,我要求回所里再仔细检查,经过上级批准我对尸体进行了解刨,发现尸体内脏已经腐烂,推测真正的死亡时间是十天前,我把尸检报告递交给办案人员,那些人都不相信,因为当天他们调出那女的经过路口的监视器,证明她是走着的,他们认为看到得准是个大活人,矛盾的是尸检报告是正确的,如果单是我一个人检验有误情是有可能,但三个法医基本可盖棺定论。现在没有对外讲,只有内部人员才知道案件存在的疑点,时间上的问题。”
难怪这几天筒子楼里面的大婶大妈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原来是这事,全城人都知道就我不知道,可现在我知道的他们都不知道。
“按你这么说,‘行尸走肉’是真的存在,那好,假设你猜对了,她真的是死了之后才被撞,你保证她现在是安安静静躺在太平间里?”要是那东西还能动,想想都觉得恶心。
高晓博缓声说:“这才是我找你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