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市发生的血案,惊动了京城的许多大人物,这皇城天子脚下极少有此等案情,此案交给久弥司查办,限期半月,久弥司越溱、尊使首徒楚甯秋领旨。
久弥司中,楚甯秋揭开罩在死者身上的白布,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瞬间便放下白布,倒不是因为自身有洁癖,而是再看也着实没有意义。围在楚甯秋身边的几名年轻人,也皆是抽丝剥茧的翘楚,其间就有宋织锦的幼弟宋秧,宋家亦是名门,如今扛鼎的是宋镜悬,大理寺卿,人皆尊称廷尉公,曾破无头案、淮南案、白衣案三大奇案。
待楚甯秋一放下白布,宋秧便率先问道:“如何?”
楚甯秋用衙役递上来的白巾擦擦手道:“这尸首已是没什么好看的了,面目全非。”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甚至不像人为。”
宋秧上前几步,捏着鼻子也揭开白布看了看,皱着眉头显然十分嫌弃这血腥味与腐臭味,“倒像野兽做的。莫不是放狗咬过。”
还有一穿着官服的女子道:“岂止是咬过,分明还是一头爪子格外尖利的嗜血野兽。”
这女子叫越白凰,是上几辈久弥司尊使留下来的徒孙,或许是因着从小长在尊使越臻身边的缘故,故而身上自有一番果决英气,相貌虽是平平,但办案破案却颇有天赋,速来雷厉风行。
宋秧问道:“有头绪吗?”
楚甯秋便又摇摇头,可神情分明有些不对劲。
宋秧见此叹了口气,“便未曾闲过,又是一个难办的差。”
越白凰两道浓眉一拧,语气颇为的冲,“你这话什么意思?莫不是难办就不办了?”
宋秧赶忙回应,一副诧异的表情:“越大人,这话可不是我说的。”
两人正说着,一个男子从大厅的座椅上一身煞气地站起来,脸上的大疤触目,正是言归与宋织锦在街上碰到的那个当初离久弥司尊使位置只差一步的越溱。
越溱经过三人的身边,眼里是刻意表露出的嘲讽,“再看也是白看,土狗也成不了熊。半月之期,转瞬便到了日子,可要留意得紧。”
楚甯秋听了这话,脸上没有任何波澜,只是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晚辈礼,“师伯说得对,徒儿定然用心。”
越溱再瞥了他一眼,“还说什么凤雏之才,是个球!”
宋秧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撸起袖子就要往外面冲去追越溱,楚甯秋一把拦下,小声呵斥道:“行了!”
宋秧仍是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小声嘀咕道:“还真把自己当尊使了,我便不信他便有头绪!”
说出来后见周遭两个人都没有反应,宋秧鼓起勇气戳了戳身边的越白凰,后者一记手刀过去被宋秧堪堪两手挡下,嘿嘿一笑,好声好气地说:“你说是不?”
越白凰哼了一声,收回手顺便翻了一个白眼。
宋秧更是带着几分傻气地挠挠头。
楚甯秋忽视他们的这些小动作,细细地在分析着这个案子,只可惜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本就几乎是个无头冤案。突然就想起那位沈帅府中的公子哥,楚甯秋笑了笑,那双眼睛里就起了波澜,“不看了,出去走走。”
“不看了?”宋秧大惊,这可不像这位白衣钦使的作风。
“既然现在看不出,不如等等线索。”
“线索还能等出来?”
楚甯秋笑笑不说话,脑海里想起那句“等等嘛,等虽是赌,但这凡事有因必有果”。
越白凰跟在两个人后面,面无表情,又看见宋秧扭过头来冲她做了一个鬼脸,不由大怒,做了一个拔剑的手势,宋秧便赶紧收敛神色回过头去,这位廷尉公之子可谓是一点骨气也没有。
收剑抿唇忍住笑,越白凰甚为满意。
楚甯秋一行人刚到了酒楼,便印证了沈帅府那位公子哥的一些话果然不错。这人活在世,果然还是有三分气运的。
楚甯秋刚在三楼临床的窗户边坐了没多久,便看见一个小厮模样的人从东南的方向急急地走过来。楚甯秋淡笑不语。
那小厮没一会儿便寻了上来,到了楚甯秋这一桌,作揖行礼,“见过楚公子,宋公子,越大人,”双手呈着一封信笺,“我乃温府家奴,这是我们家言小姐带给楚公子的信。”
话说与言归回府之后,宋织锦再看玉佩,只觉得越发疑惑,思来想去断定这枚玉佩内里定有玄机,因此认为交与楚甯秋或许对其有所裨益,便与言归说了此事,言归致信与楚甯秋。
楚甯秋接过信笺,打开一看,先拿出一块玉佩,再拿出一封信,信首写着“兄长甯秋,见信如面”。迅速看完,看向宋秧,问了一句,“火呢?”
宋秧后知后觉地掏出火折子,一瞬间信纸灰飞烟灭,待宋秧二人问是何事的时候,楚甯秋把玉佩交给宋秧,说了句“先吃饭,吃完后去查查这块玉佩。”
宋秧接下玉佩如获至宝,身边的越白凰拧眉看了看宋秧眉眼间是收敛不住的嫌弃。
正午过后大概一顿饭的功夫,宋秧便急匆匆闯进楚甯秋的房子,楚甯秋当时正坐在案前查着一本《琳琅兽类宝鉴图》,听到动静抬头看见宋秧,“查到了?”
宋秧掏出玉佩放到楚甯秋面前,先喝了一口茶那架势如水牛饮水,咕隆隆下肚后,双手撑到楚甯秋桌子上,“甯秋哥,你还别说,这个玉佩是真的有古怪,无论是从材质、纹理、包括这穗子都有讲究。”
楚甯秋抬抬眉,“自己搬个椅子坐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