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斟酌了一下,还是决定等小朋友自己醒来,看小朋友一点黑眼圈都没有的模样就知道不是个会熬夜的,睡觉时间和起床时间也应该还算稳定,现在已经早晨六点出头了,匆忙行事容易弄醒小朋友,造成更尴尬的局面。
至于有没有什么私心,那就是只有她自己知道的事儿了。
这个姿势看不到小朋友的脸,不过陈至自娱自乐的本事高着呢,毕竟是活了二十八年年。
她收回搭在小朋友腰上的手臂,比起沈长清的稍显粗糙的手掌悄悄地摸进了她t-shirt里面。
做人要礼尚往来。
少年人的腰肢手感是她这种即将奔三的人所比不了的,哪怕经常健身保养,毕竟细胞活力不在一个层面上。
作为主人,陈至当然没少摸过自己的腰,受先天因素所限制,她无论再怎么锻炼也锻炼不出男性那种健美的八块腹肌,打激素的话另当别论,但陈至还没有向那个方向发展的打算。
不过就比起手感而言,她觉得自己的腹肌手感要胜过男性,力量与美感并存,同时还具备男性所缺失的柔软感。
所以说沈长清会喜欢她的腹肌并不稀奇。毕竟是从小学开始就坚持着练习散打,到了大学换成了警用格斗与擒拿,而且还在坚持健身,又专门请过教练,练得不好才奇怪。
但像沈长清这样沉迷她腹肌的还真是有点罕见。
陈至的前女友是松大的大三学生,不过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陈至刚被分配到松江市,两个人偶然间认识,性格长相喜好都很合胃口,于是一拍即合,很快地就在一起了。
前女友小姐当时也很喜欢她的腹肌,有事没事就摸几下,如果有闲暇的话两个人就会滚到床上去,如果没有的话陈至只能任凭她撩拨。
然而好景不长,前女友上了大四外出实习,陈至又是警察不能随便往外跑,加之民警零零碎碎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用她们,而且她还要保持一定的健身频率,联系的机会越来越少,感情的缺口越来越大,等到前女友小姐毕业,两个人正式分手。
应该结婚了吧。
陈至想。
不过结没结婚不关她事,分手之后两人再无瓜葛,她一向信奉和前任老死不相往来,这是来自她爸的遗传。陈父陈母离婚之后,二者都没有再婚没有再婚,虽然陈父任凭陈至逢年过节去探望陈母,但是从来都没有打听过陈母的事情,最多问问陈至的外祖父母身体如何,毕竟当过人家十来年的半子,再关心一下跟着陈母的小女儿。
用陈父的话说,前夫不是夫,人家怎么样干你屁事,少做狗拿耗子的事儿,有那功夫不如多吃二两米饭。
话糙理不糙。
想着想着,思绪又回到沈长清身上。
不能无缘无故这么喜欢她的腹肌吧,但这么开朗可爱的孩子不像是有什么心理阴影的样子。
陈至一边想,一边感受着从小朋友腰肢上传来的那种生命力。
年轻真好。
她在心里感叹。</li>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没有话说。</li></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