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将来的事,我们可以先搞试验田。”赵德芳道,“你们要拿出一些荒田,承包给民众耕种,要有优惠条件,比如三年不收租,三年后按照产量定额收租,耕种五年后就可以拥有自留地,假设每人五亩耕地,按照两成标准,其中一亩定为自留地,不用交租,自己任意耕种。或者按照一季的收成,取其中两成缴交皇粮。方法要多要灵活,当然,地方官要根据实际耕地和人丁,合理设置比例,减少多方收租收税,就留下一个农业税即可,目的就是要让农人有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将来的土地决不允许集中在大地主手里,土地面前人人平等,所有权全部都是大宋国的。”
赵德芳的一番言语彻底惊住了众人,土地之论年年有,但这番言论触及到各方利益,尤其是要将一部分土地无偿分给种地的农人,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这要是在元军攻宋以前,绝对会受到官僚、地主、门阀们的猛批,但现在时过境迁,人人无暇自保,却也是一次让人思考的良机。
“土地关系国运社稷,本王知道时机未到,所以先要搞试验田,就先由瑞安府来试验吧。”赵德芳道。
此时方洪还在苦苦思索着赵德芳的言论,虽然有点石破天惊,但他恍若被重锤敲击了一下,脑子里豁然活络起来。
“承祖王爷命,微臣深恐做不好,辜负了祖王爷。”
“这些是本王的一些想法,你好好看看,与大家多多商榷,尤其要征求想要承包耕地民众的意见,记住,胆子要大一些,步子要迈开,试验的好,将各地推广,你方洪也将青史留名,试验的不如人意,你要继续试验,改革完善,直至成功,否则,你就亲自去耕种吧。”说着,赵德芳将一卷资料交给方洪。
听闻赵德芳如此说,方洪一阵无语,这不就是让他必须试验成功吗?不成功就贬为农人种田了。他诚惶诚恐的接过资料,仔细观看。
“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自留地制度?联产承包?上工推行工分,按劳分配?以工代赈,徭役抵扣方法?”方洪一时被祖王爷的新词彻底石化。他默默收起来,沉默不语。
其实,宋朝的土地田亩制度在当时还是很先进的。宋代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契约化,世族门阀消失,为地主制度与小农耕作所取代,佃农更加自由。宋朝的土地政策是“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国家只收登记费用,自由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租佃制普遍发展,租佃契约多半由私人之间决定,非常自由。赋税方面为“二税”,只收户税和地税,分摊夏秋两季征收地税,户税以现钱计算,是很先进的赋税制度。宋代的佃农地位也有所提高,朝廷把居民分为“主户”与“客户”,拥有财产的主户直接承担各种赋税,没有产业的客户则不直接承担。由于农业的高度繁荣,不少农户直接进入市场进行谋生或合伙从事买卖活动,直接促进了宋代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些土地制度很是适应社会发展潮流,只是蒙元入侵的马鞭,把土地制度抽打的支离破碎,名存实亡,非常时期只能行非常之事。赵德芳懂得这一点,先把一定比例的土地确权给民众无偿使用,确保其最基本的生存所需,减免税赋,让他们全心耕种,爱护土地如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当然,这和均田制有着一定区别。
均田制就是战乱动荡期间实行的一种有效的土地政策,常年的乱局让百姓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人们因为躲避祸乱随处奔走,就造成了大量土地荒置,无人开垦种植。百姓居无定所、无田耕种自然食不果腹,也无力交租服役,这样会导致国家税收减少,从而影响各个行业的发展,甚至是国家的稳定。实施均田令,男女奴仆皆可授田,让在外漂泊的青壮年、家中有老弱病残的人户都有了着落和生存下去的指望,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稳住因战乱造成的破败局面。
赵德芳想象的是,均田制容易造成土地私有化,必须先期遏制住这一隐患。将来随着农业、商业、手工业的全面复苏,国家的整体实力得到提升,官僚贵族们就会开始买卖土地,使土地逐步私有化,国家掌握的土地减少,后期随着人口增长就会无地可授。因此,他强调土地必须属于朝廷,朝廷再承包给基层集体,由集体全体人员共同拥有,基层集体内进行土地分配和流转,留出自留地,其他土地推行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包产到户。
“后天你召集一些耕作熟手,备好农具,选好良田,本王要亲自安排一次农事。”赵德芳吩咐道。
方洪连忙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