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秀心里却是“咯噔”一下。
该不会舅舅也是资本家吧?
这就有些难搞了!
“舅舅,我能冒昧的问一句,您现在是做什么的呀?
还有您走失之后,是怎么活下来的呀?
这些年您过的怎么样?娶舅妈了吗?有没有给我生个表弟或是表妹的啊?”
霍云霆倒是不觉得冒昧,但是还是下意识瞪了她一眼。
只是这一眼丝毫没有杀伤力,只有满眼的宠溺。
若是屋外守着的那些人瞧见了,怕是都要惊掉他们的下巴了!
“此事说来话长啊……”
霍云霆一下子陷入了回忆的世界里……
当年他走丢的时候其实还很小,他是父母老来得子,比霍舒窈足足小了十岁。
他走丢的那年也不过才七岁的年纪,还是个孩子呢!
但他很聪明。
他知道自己还很弱小,即使有杀鬼子的一腔热血,也不过是白白去送人头罢了。
霍云霆选择了藏起来。
人永远是比野兽更可怕的存在。
所以权衡利弊之后,他毅然决然选择了躲进深山里。
也幸亏他做了这个决定,才让他遇到了他后来人生中的贵人,亦是将他当作亲子对待的养父。
他的养父齐震是位英雄。
草莽出身,却凭着一腔热血,自己硬闯出了一片天来。
那个风风火火的铁血爽朗汉子,一辈子没有娶妻生子,就收养了霍云霆一个儿子。
并且他还没有要求霍云霆改名换姓。
用齐震的话来说,他的名字是父母留给他最后的珍宝,怎么可以轻易便抛弃呢?
可他话这么说,自己还不是把名字从齐铁蛋改成了齐震?
霍云霆后来也提议过让齐震讨个老婆,但全都被对方一口回绝了。
他当时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跛脚,笑着说我这样的瘸子,有哪个正儿八经的女人瞧得上?
那些不正经的女人他也不乐意要!
可霍云霆哪里瞧不出来,齐震只是怕自己找了老婆,生了自己的孩子,会让他在这个家里受委屈。
既然当初决意要收养他,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而非像养阿猫阿狗一般,给口吃食就行那样。
齐震当真一辈子不曾娶妻。
他在战场上受过重伤,不仅被炸毁了一条腿,还震得心肺受了损,三年前便已经去世了。
霍云霆也是重情重义之人,一直亲自侍奉他到离开人世。
他自小便跟着齐震到处跑,学了他一身的本事,尤其是木仓法一绝。
后来大了一些,便也开始跟着上战场,直到彻底解放为止。
他们才又回到了南方,回到了他的家乡苏州,试图寻找亲人踪迹。
只可惜一切早已经物是人非,他寻寻觅觅的亲人也没有能找到。
他只能随着齐震调任省城。
他有经商的天赋,但也懂树大招风的道理,最后干脆替公家赚钱。
但他也不是傻子,还不会顺手替自己也挣点儿?
这些年来,他几乎是赚了个盆满钵满,就连公家都不缺钱了。
他的位置在省城几乎无人撼动,缺了谁也不能缺了他,连领导们都很卖他面子。
唯独一点,他如今三十出头的年纪,依旧是孤家寡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