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友,你说什么?她的血液中,竟有金丝流淌?!”
血液中有金丝流淌,确实是神族最主要的特征。
就说洪荒自己,他的血液中也有金丝流淌,但是没能达到夏挽棠所说的“很多”,而是要汇聚一定量之后,才能看到稀疏的金丝。
更别提现在的神族了,估计要观察好久,才能在血液里找到几根金丝。
而夏挽棠说,她的朋友仅仅是“割破手指”,血液里就有“很多金丝”。
若她说的是实话,那对方的血脉纯度确实很高!
另外,血液中有金丝这个特点,除了神族几乎没有外人知晓。
主要也是因为,越到后面,神族的血脉越稀薄,这个特点也不明显了,很难被察觉。
洪荒并不觉得,在问仙界,能有人族或者妖族知道此事。
注意到洪荒的表情,夏挽棠便知道,他八成是信了,故而她肯定地点头道:
“若非晚辈亲眼所见,也不会相信此事。”
“晚辈当时看到的时候,同样感到震惊!”
见夏挽棠的表情不似作伪,洪荒心中异常兴奋,颇为激动地来回飘了几圈,才道:
“既然唐小友真的见过神族,还是九天玄女的后代,那本座也不吝于分享这段往事。”
“其实待唐小友飞升至上界之后,也一样会听说此事。”
“灵仙界刚诞生之际,天地混沌,神族是灵仙界出现的第一个种族,故而负责起灵仙界的建设,开天辟地,创造出了秀美、和平的家园。”
“之后又出现了魔族、妖族、人族等等,一开始大家都相安无事,然而好景不长,世间各种邪气、恶意滋生出了灾厄族。”
“灾厄族并非魔族,它们没有思考能力,只会破坏和杀戮。”
“待众人发现之际,灾厄族已经发展成了仅凭一族之力无法抗衡的存在,且灾厄族凭恶意滋生,会无限复活,杀不尽灭不尽,且每一次复活,都会变得比之前更强,成为了越来越让人头疼的存在。”
听洪荒大能说到这儿,夏挽棠面色凝重:
“如此棘手!?那最后有成功消灭灾厄族吗?”
洪荒点点头,眉目之中有几分骄傲:
“神族作为所有种族中的老大,对付灾厄族义不容辞,自然挺身而出,与灾厄族抗衡。”
“其中的领队,便是九天玄女。”
“九天玄女是上古神族中天赋最高的神族,她的修为也凌驾于灵仙界所有生灵之上。”
“灾厄族杀不尽灭不完,几次对战虽然都是神族获胜,但神族同样也有折损和消耗,再这样下去,不仅覆灭不了灾厄族,包括神族在内的其它种族,也都可能陪葬!”
“幸运的是,九天玄女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件事,那便是:神族的纯血可以消除灾厄族身上的恶意和邪气。”
说到这里,洪荒表情惋惜:
“也就是说,想要彻底消除灾厄族,可能需要整个神族献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