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璇儿,你把珏儿抱进屋内,等好了再出来。珏儿乖哈,跟姐姐到屋里玩。”凌张氏怕待会吓到小儿子。
凌小团子有些不肯走。
鉴于残忍的宰杀现场,实在不利于小孩子的心理健康,凌瑾出马把小团子哄进屋了。
凌瑾割掉两只野鸡的脖子,让它们继续放血。等凌张氏烧好热水,就把热水倒进盆里,然后把放好血的两只野鸡丢进去。
凌张氏没剥过兔子,不知如何下手,凌瑾让她给两只野鸡拔毛。
凌瑾提起一只兔子,左手握住两只前腿,右手握住两只后腿,然后一拉伸翻过来摆好。
进厨房找了找,没发现有小刀,只有一把菜刀,没办法,将就着用吧。
右手握住菜刀,然后从兔子的脚后跟开始,先拉一个口子一直拉到肛门处,然后从这个窟窿里整个将兔皮剥下。嗯,不错,技术没生疏。
迅速地剥了四张完整的兔子皮毛,然后接着把四只光秃秃的兔子开膛破肚。这个也有点考验手艺的,要是把兔子的膀胱和胆弄破了,那可就糟蹋这兔肉了。
看着处理好的兔子,嗯,完美。
前世末世之前凌瑾没吃过兔子,末世后第一次看到杀兔子的现场,觉得太残忍,下不去手。
到了后来,多次因为没吃饱拖了后腿。异能者饭量本就大,在他异能四级之前,也就只能杀兔子之类的小变异动物。因此,也就强忍着恶心学着去宰兔子。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到了后来,都麻木了。
残忍,怜惜什么的,大多出自不愁吃喝的人之口。当连生存都成为问题时,你就会发现一切只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凌瑾收回思绪,把处理完的四只兔子清洗干净,然后把其中一只剁成块,放在盘子里。
做完这些,凌张氏刚好拔完了一只野鸡的毛。凌瑾让她先去把拔完毛的野鸡开膛破肚,收拾好,就先烧菜做午饭。
看着地上的四张皮毛,凌瑾才想起来,他不会硝皮啊!算了,先放一边。
凌瑾继续给剩下的那只野鸡拔毛,这时凌瑜凌琛两人也送完东西回来了。
凌瑜手里端着一大海碗炸花生米,而凌琛则是一大块排骨,大概有五斤左右。
“娘,这是赵大哥给的,赵大哥自己猎了一头野猪呢!”
那可是野猪啊!虽说不是壮年的公猪,但也有差不多两百斤呢!
“你这孩子,是让你去送东西答谢人家的,你怎么还拿肉回来呢?”凌张氏有些生气自家老三的不懂事。
毕竟她们家和人家不算相熟,这个时节几乎没有哪家有肉吃的,平时镇上卖猪肉的,一斤排骨就二十五文,这还是野猪肉呢!要是拿去酒楼里卖,价格只会更高。
“娘,这是赵大哥坚持给的。他说救人只是顺手为之,不需要答礼,如果我不要,他也不收我们的东西。而且,他本来是想给一扇的,我推辞了。”凌琛有点紧张,娘好像生气了!可赵大哥那气势他拒绝不了啊。
“娘,没事,收着吧。既然他不缺肉,那我们回些他需要的东西就行了。”凌瑾想,此人既然能猎到野猪,说明手上功夫不错,应该是不缺肉吃的。
凌琛向他大哥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凌瑾回他一个不谢。
“嗯,那等会瑜儿和琛儿一起送半袋粮食过去,送到就赶紧回来,不准再收礼了啊。”大儿子的话提醒了他,赵家小子没有田地,估计要么不吃米饭要么都是到镇上买米吃。
凌瑜凌琛两人应了一声,就跑去仓房搬粮食去了。
“新鲜的野猪肉味道很好,娘想先把排骨烧了。那我们今天还吃这鸡和兔子吗?还是都拿来腌制晾起来?”凌张氏把炸花生米和排骨放好,然后问凌瑾。
“都吃吧,娘,大家这段时间应该都馋肉了,以前我们家吃野味的次数不多,这次让大家吃过瘾。”
而且,如今他的异能提上来了,饭量可不比以前。
凌张氏想想也是,而且傍晚还有一顿饭呢。
凌瑾继续手上的拔毛大业。
凌瑜凌琛两个人很快就回来了,跑的有些喘。
“三弟,后面有什么东西追你们吗?跑的这么快。”
凌瑾好奇地问。
“这不是娘说的嘛,放下东西就赶紧回来。赵大哥一开院门,我和二哥就赶快把粮食抬进门内,然后就迅速跑回来了。”凌琛很满意自己的速度。
“那他怎么知道你们是还他排骨的礼的?”凌瑾有些无语地看着他。
“我们离开的时候有说啊,说是他给的排骨礼太重,所以拿粮食来补。”凌琛一脸我太聪明了的样子。
“所以,你是边跑边说的?”
凌瑾觉得有些好笑。
“是啊,我嗓门大,赵大哥应该听得到的。”凌琛笑呵呵地说。
拔毛的凌瑾:嗓门大了不起哦!
刚加入拔毛大军的凌瑜:我就笑笑不说话。
凌琛去厨房和他娘说了下情况,刚想出来加入拔毛大军,结果被他娘抓壮丁,指派了看火以及厨房助理的活。
坐在灶前的小凳子上的凌琛,一脸生无可恋。
厨房外的两人听到里面的动静,不约而同地在心里偷笑:真是太会选择时机了。
作者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