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卫枫有意,他的马慢慢从冷清寒身边落下,跟林雨泽并行。
林雨泽目不斜视地开口道:“卫国一直不曾参与别国争端。如今卫公子背着卫王和离国结盟、与荒仪为敌,就不怕来日遭到灭国之灾吗?”
“呵呵……林王为何认定,我会怕呢?为何不以为,这就是我的目的呢?”
林雨泽大惊:“那是你的王国。就算恨意再深,左不过夺位为王,你说这些,是当我三岁小孩吗?”
卫枫淡淡一笑,伸出手,就像是递着一件物品一样放在林雨泽的面前。
“摸摸看。”
林雨泽看了一眼他的手,依旧是如初见一样白皙细腻,足以让天下女子钦羡。林雨泽不疑有他,伸手握住了卫枫的手背。瞬间,整个人僵坐马上。
那手,冰凉的,看起来柔软,触手可及的却是薄瓷一般的触感!这根本就不是人的手!
看着林雨泽毫不掩饰的表情,卫枫收回手,依旧是闲云野鹤一般的笑容。
“有一种叫银屑的蛊虫,细小如尘埃,沾血即活,喜暖、噬血肉。这种蛊虫若是被用到人身上你可知是怎样?入血流入心脉,把人从心脏开始活生生地掏空。”
卫枫抬起自己的手,在阳光中变换着角度,林雨泽发现了,虽然平时难以察觉,但是这时候仔细地看着,就会看到在一定的角度,那手上的皮肤就如同水晶一般折射着淡淡的光芒。
“三十年前,我刚成年。祭祀判定我没有操控卫国王室血蛊的灵力,于是,我成了‘废人’。卫王刚刚登上王位,离国还没有如今的繁荣,他能讨好的只有强大的荒仪。荒仪夜天,手握重兵,是荒仪数一数二的人物。但是那不过是个恶心的豺狼罢了,他其实是妖族,沐浴星月之光、吞吃千人心脏得到了一副无人能够识破的皮囊。一个俗套的故事,我被当做质子送往荒仪,夜王傲慢,将我置于王宫一角自生自灭。却不想,遇到了夜天。”
大军入山,层层叠叠的树叶遮盖了大片的阳光,空气一下变得湿冷起来。
“我年少,在卫国王宫是万人唾骂的废人,就那么天真地把一只披着羊皮的豺狼当做了天大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