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看着换了一身衣服的叶重,邹晓真的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精炼的黑色短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嘴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站在他的身边,莫名的会有一种安全感。
“好帅啊跟换了个人似的,要是光看外貌,你还真是个做男朋友的好人选。”邹晓难得的夸了他一回,当然也没忘了损他一句。因为之前买的东西都是他付的钱,索性他就直接把信用卡塞到了邹晓的衣兜里。抽出兜里的信用卡,邹晓就准备去收银台付款了。
“嗯晓晓,晓晓,是你吗”
邹晓看着正向自己走过来的男人,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这个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陆雄,我不是和你说过吗,不要叫我晓晓,会让别人误会的。”
男子似乎没有听到一样,继续暧昧的说着。“晓晓,你来了冰城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呢,我正准备今天问问叔叔你多会开学,好开上我的宝马去接你啊,你看看你,肯定是坐火车来的吧,一路上得受多少苦。”
邹晓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如果让她说出从小到大她最讨厌的一个人,那一定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没有之一。
陆雄的父亲原来是佳市警察局的局长,是她爸爸的顶头上司,而且同在一个家属院里,所以从小他们就认识,硬要说的话,他们还能算是青梅竹马。但邹晓从来都不这么认为。
叶重用手拍了拍嘴巴,假装打了个呵欠。“那你可得抓紧了,我还忙得很呢,春宵一刻值千金,晓晓,我们走喽”
“嗯嗯,颜色很搭呢,陆雄,你觉得我男朋友挑的那个颜色好不好看。”说着,还做出一个无比认真的表情。
对于陆雄的行径,邹晓的爸爸多少也有所耳闻,他当然选择支持自己女儿的决定,但是迫于陆雄父亲的压力,他也只好委屈邹晓先使用拖字诀了。官大一级压死人,如果自己因为这件事丢掉了工作,那一家人的生活还怎么继续。他有着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对于这件事,他也只能说是无能为力。
叶重心里越发觉得此人可笑。“你啃爹可以,我啃媳妇就不行吗”他没有否认自己是被邹晓包养了,待会他还指望着靠这句话挣个长期饭票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邹晓比他们一家还要高兴。她想着,这样一来,陆雄全家就要搬到冰城去,相隔两地,他也就没法再烦着自己了。但眼下看来,情况似乎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乐观。
就在今年年初的时候,事情忽然有了转机。陆雄的父亲陆刚不知为何被调到了冰城任职,虽然还是队长,但相比佳城来说,间接相当于升了一级。
“哈哈,色狼,你也太狠了,你是没看见咱们临走的时候陆雄脸上那个纠结的表情,我看,你以后不如改名叫做禽兽好了。”
陆雄喜欢她,在家属院里也不是什么秘密了,但邹晓已经很直白的拒绝过他无数次了。在她眼里,陆雄就是个十足的纨绔败类。仗着自己的父亲是警队里的队长,他到处作恶。殴打同学,勾结校外的混混对学校里的同学收取保护费,甚至还有强奸女同学这种禽兽的行为,这些罪行里面的任意一条,都足够她拒绝他一百次了。
陆雄下意识地张了张嘴,想了半天却是一个字也没蹦出来。说不是吧,那就等于承认自己没能耐了,说是吧,那就等于把自己的亲爹给卖了,这种问题,怎么回答也都是个坑啊。
早在陆雄拦住邹晓的时候叶重就注意到了那边的动静。刚开始他还以为陆雄是邹晓的好朋友,听了一会儿后才了解了事实的真相。什么“开上我的宝马去接你”,这明显就是个装b货啊。虽然邹晓没少欺负自己,他也不认为自己是个“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绝世好人,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颗好白菜就让这样的猪给拱了吧,秉着做一个新时代好骚年的原则,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必要帮帮她的。
邹晓看着叶重对自己眨了眨眼,当下就明白过来。
叶重故作潇洒地拂了拂额前的刘海,淡定的说道:“别喊我禽兽,多了解点我,你会知道,其实,我禽兽不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