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大文豪白居易在杭州当刺史的时候,就每天带着官妓游玩。虽然我们现在听起来觉得很奢靡,但在当时朝廷法纪不但对此并无禁令,而且还纵容鼓励。唐代不仅长安、洛阳两京有大批官妓,各大州府也都设有官妓,扬州、成都等繁华的大都市更是名妓荟萃之地。
唐代的官妓大体上有两个来源:
一是世代属&34;乐籍&34;的官属贱民女子,她们没有别的出路,只有承袭旧业,仍旧作乐妓。
二是良家女子由于各种原因落入&34;乐籍&34;。比如&34;名妓薛涛本是良家女,随父宦游,流落蜀中,无以为生,遂入乐籍。&34;
乐籍是贱民的一种,这些女子一入乐籍,也就成了官属贱民,地位如同官家奴婢。李商隐《妓席》中的&34;劝君书小字,慎莫唤官奴&34;,便道出了官妓的奴婢身份。
她们一般是集中居住于乐营,不能随意出走,由官府供给衣粮,随时准备承应官差。今天官府迎来个客人,官妓得出来唱跳;明天官府送走朋友,官妓得出来唱跳;今天是个节日,官妓出来唱跳,明天官员聚会游玩,官妓又得出来唱跳。总之官府的各种送往迎来、逢迎上司,都免不了召她们去献艺、陪酒、侍夜。
官妓们既属地方长官管辖,由长官全权支配,常常便成了他们的私有财产,他们既可&34;独占花魁&34;,又可以随意赠送,活的相当憋屈。
家妓。
既然名叫家妓,那这个群体顾名思义是属于个人的。唐代的官僚贵族、富商大贾以姬妾成群为荣,以无力养妓为耻。比如宁王李宪就有宠妓数十人,泾原节度使周宝年更是夸张的在八十三岁高龄仍&34;筋力尤壮,女妓百数,尽得七七之术&34;。
散妓。
散妓与宫妓、官妓相比,具有相对自由之身。毕竟不给公家干活,买卖做不做可以看心情。从唐代笔记小说提供的材料来看,散妓出身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母者乃娼妓,女承母业。
二是本为良家子,误入此间。
此外,在唐代的乐妓中,还有一部分是民间女艺人,这部分女子与一般理解的&34;妓女&34;的含义相差最远。她们通常并不卖身而是活跃在市井里,表演一些特殊技艺如吞刀吐火、戴竿走索、戏马斗鸡等,著名的公孙大娘就是这类民间女艺人的代表,靠着一手毫无实战能力的武术套路吸粉无数,成为一代名妓。
综上所述,不管是宫妓、官妓还是民间妓,这些姐姐们都有着非常高超的文艺才能,可以说是能诗、会歌、善舞,为唐代曲艺娱乐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尽管如此,她们仍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被买卖、被蹂躏,在缝隙中求生存,这是她们在那个时代不得不面对的悲剧命运。
崔鱼本想再说些什么,结果困意一来,直接倒头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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