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算,那王得发赔给林墨的钱,至少也有上百两银子。
众人都觉得,先生这次失算了!
若是收了他们这点银子,旁人肯定会觉得先生贪心,一只碗就要黑一百两银子。
而王得发和刘太守,反倒是捞了个大度的好名声。
如果不收,那先生之前又叫他们赔。
这于情于理,似乎都对先生不利!
林墨瞟了一眼两人的钱袋子,冷冷道。
“二位大人,我只希望你能赔我一只一模一样的碗,一只陛下用过的碗!
这碗曾是陛下在我林家避难的时候御用的,本侯宴请百姓,一时之间
碗筷不够,便让林大娘都拿出来使用。
谁曾想?它竟然碎了!
碎的,怎么偏偏是它!”
林墨说着,慢慢走到碎片前,拿起一小块碎碗的边缘,指着边缘处一缕小红晕。
“你们看,这是胭脂留下的痕迹,是宫里特有的胭脂,遇到瓷碗会残留痕迹,并且洗不掉。
但如果是宫中的玉碗,便不会有这种情况。”
林墨一本正经地“科普”道。
而周围的人,都发出“哦”。
原来如此!
他们明白了!
意思是陛下之前初到新义村,由于是用瓷碗吃饭,所以留下了“痕迹”。
要是在宫中的话,那公主都是用玉碗,自然不会留下“痕迹”。
众人一阵明悟。
其实,林墨就是一大忽悠!
老子就是忽悠你们。
但是,没人有证据证明,林墨说的话是假话。
反而,大伙都纷纷觉得林侯爷讲得在理,原来这宫中的胭脂还有这效果。
和玉碗等珍贵的东西能溶解,和瓷碗就不行。
果
然物以类聚,人与群分。
乌龟配王八,绿豆衬菜牙。
王得发涨红着脸,林墨这话,让他一时竟无言以对!
尼X,这谁都知道,现在的陛下,曾经的刁玲公主,是和林侯爷一家住在一起过的。
她用过这个碗,也不稀奇。
更何况,这林侯爷竟然说得有理有据,让人无法挑剔。
“那么请问县令大人,太守大人,陛下御用的碗被你们打碎了,你们该怎么赔?”
林墨站起身,忽然,一股逼风随体,霸气尽出!
王得发此时才知道闯了大祸。
连忙跪在地上求饶道:“侯爷,小人不知这曾是陛下的御用碗,小人实在不知,小的该死,求侯爷开恩!”
刚才那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全没了。
王得发此时只能求饶。
因为打碎了陛下曾经御用的碗。
往小的说,是毁坏圣物,往大的说,那就是对陛下不敬!
这个对陛下不敬之罪,可以和谋逆划为一等,也就是说,直接砍掉脑袋也不过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